通俗的說,從字面上看,出,表示付出,納,表示進入和接受,因此,習慣上把管理現金的工作叫“出納”工作,並且壹直沿用至今。
具體的說,出納的工作範圍是管理現金,記‘現金帳’和‘銀行存款’兩本日記帳,其他的帳全部由會計負責,這也是會計法的明確規定。
公司的出納,和經營其他商品的公司差不多,也是貨款的收付,包括現金和銀行存款的所有收付。經過出納直接收付的款項(包括現金和銀行存款)的原始憑證,及時登記現金和銀行存款帳,每天下班以前,自己要清點現金,和自己登記,的現金帳的余額核對壹致,做到日清月結。
出納的另外壹項工作,是管理支票(包括現金支票和轉帳支票)開現金支票和轉帳支票,保管公司在銀行預留的印鑒(印鑒是公司財務專用章和負責人的私章),妳只負責保管和使用負責人的私章。
出納還有壹項工作,收到的款項,比如別人付來的轉帳支票,是由妳填寫‘進帳單’送存銀行。月末,去銀行
把銀行對帳單取回,和妳記載的銀行帳逐筆核對,編制‘調節表’蓋公司的財務專用章後,留壹份,交銀行壹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