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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社會責任的反思與重構

目前,食品安全已經成為全社會關註的焦點。食品安全不僅關系到消費者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還關系到經濟發展和社會秩序穩定,關系到和諧社會的構建和政府形象。近期頻發的食品安全事故再次觸動了消費者脆弱的神經。從問題血燕到牛肉醬,從漏網細菌門事件到費列羅巧克力蟲事件,這些負面新聞不斷觸及人們的心理底線,消費者談食色變,食品安全面臨嚴重的信任危機。近年來,雖然國家不斷加強對食品安全的監管,但我國食品安全整體形勢不容樂觀,更嚴重的後果是消費者對食品企業的信任危機。因此,樹立和強化食品企業的社會責任意識是解決信任危機的主要途徑。

壹.食品安全和企業社會責任

1,食品安全面臨信任危機。

(1)瘦肉精事件。2011央視在3月15消費者權益日播出特別節目《健美豬的真相》,揭露了河南濟源雙匯公司使用瘦肉精豬肉的事實。雙匯作為肉類加工食品知名企業,在追求經濟利益的過程中無視國家法律法規和人民生命安全,使用瘦肉精豬肉作為原料,暴露出企業社會責任的缺失。

(2)全國消費者協會受理投訴的數據分析。近日,中消協在官網公布了壹組投訴受理數據。數據顯示,2011年,全國消費者協會* *受理各類食品投訴39082件,相比2010年的34789件,增幅12.3%,其中三分之二與質量有關,質量問題投訴24860件,安全問題投訴6544件。

(3)中國企業社會責任十大問題。根據中國社科院公布的信息,未來三年中國企業社會責任話題(公選)前五名分別是水危機、淡水資源不足、汙染嚴重。汙染、空氣汙染、城市噪音和垃圾汙染、農藥和化肥汙染;食品安全問題和消費者健康受到影響;土地退化,可耕地面積不足,糧食安全存在隱患;過高的房價影響市場秩序和人民生活。食品安全已經排到了第三位,從側面反映了食品安全問題的嚴重性。隨著社會的發展和科技的進步,人們對食品的關註已經從數量轉向質量和安全,因此食品安全成為社會關註的焦點。

2.企業社會責任的定義及現狀。

(1)企業社會責任的定義。自20世紀70年代以來,國外學者對企業社會責任理論進行了大量的探索,對企業是否應該承擔社會責任展開了激烈的爭論。直到上世紀80年代,企業界和理論界達成共識,認為企業應該承擔社會責任。關於企業社會責任的定義,比較著名的有:企業社會責任層次與領域模型、企業公民理論和利益相關者理論。

卡羅爾在1979提出了著名的四層次理論(經濟、法律、道德、慈善)。2003年,他和施瓦茨利用文氏圖解釋並提出了企業社會責任的新三場模型。這三個領域分別是經濟、法律和道德領域。經濟領域是“那些意圖對企業產生直接或間接積極經濟影響的活動”,法律領域是“商業企業對反映社會統治者意願的法律規範的反應”,道德領域是指“壹般公眾和利益相關者所期望的企業道德責任”。

(2)中國企業社會責任的實際情況。與國外相比,我國企業社會責任起步較晚。2006年《公司法》第五條明確引入了企業社會責任的概念,即“公司從事經營活動,必須遵守法律法規,遵守社會公德和商業道德,誠實守信,接受政府和社會公眾的監督,承擔社會責任”。目前,我國在企業社會責任方面與國外發達國家存在較大差距。以中國商報競爭力研究中心舉辦的問卷調查為例。“問卷涉及企業社會責任的問題:‘妳認為當前市場環境下企業社會責任的狀況如何?’975人回答了這個問題,結果顯示,其中947人認為企業社會責任的情況‘不太好’或‘很差’,占總樣本的97%。只有3%的人說很好,36%的人回答‘很差’,是前者的12倍。從這些統計數據來看,中國的企業社會責任與理想狀態有很大差距,社會責任感還很薄弱。理念是行動的先導,企業社會責任感不強。如何才能真正落實那些本該從行動和實踐中承擔的責任?

“現實生活中,包括知名企業在內的壹些企業在追求利益的過程中,無視人民生命安全和國家法律,違反紀律和規定,制售假貨,添加廉價有害物質以節約成本,會導致壹系列安全事故頻發,暴露出企業社會責任的嚴重缺失。事實上,企業和社會是緊密聯系在壹起的,沒有社會就不可能單獨生存和發展。”如果壹個企業能夠平衡長期和短期利益、個人利益和社會福利的關系,並對所有利益相關者承擔相應的責任,那麽經濟、社會等各種力量就會反過來成為支撐其繼續發展壯大的力量。

3、企業社會責任缺失的後果

企業社會責任缺失會造成壹系列不良後果。首先,企業以次充好,以假亂真,添加有害物質,對消費者的生命安全構成嚴重威脅。其次,企業產品是企業形象的代表,企業社會責任感不強,註重眼前利益,生產不合格食品,從長遠來看不利於企業聲譽和整體協調發展。再次,壹旦發生食品安全事故,可能會引起消費者對整個行業的不信任。以阜陽奶粉為例,這次事故引發了消費者對整個乳業的信任危機和抵觸情緒,很容易給消費者留下揮之不去的傷疤。

二、對企業社會責任的反思——責任缺失的原因分析

壹是企業受利益驅動,從而把利益放在第壹位,不重視食品安全。天下熙熙攘攘,皆為利來;天下熙熙攘攘,皆為利來。利潤最大化是企業生存的基礎和關鍵。古語有雲,“利益所在,雖有千山萬水,卻無所止;深淵之下,萬物無所不在。“在利益面前,壹些企業和公司高管被沖昏了頭腦,缺乏長遠眼光,在與消費者的博弈中選擇短期利益,從而走錯了壹步。其結果可想而知,這種與消費者的零和博弈只會弊大於利,不僅損害消費者的利益,而且無視國家法律和政策的權威性,損害企業的形象,很可能葬送企業的發展前景,使其走向衰落。

其次,就食品安全而言,我國企業社會責任的缺失也與食品安全風險預警機制的缺失有關。2006年,國家質檢總局提出逐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預警體系。與發達國家相比,過去幾年,中國在食品安全風險分析和事前預防方面仍然相當薄弱。在歐美等發達國家,風險預警機制已經成為食品安全管理中最重要的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