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餐費和午餐費不征收個人所得稅。但是,會計必須處理好,以避免與稅務機關的不同看法。正確的做法是,餐費應計入管理費用或營業費用,同時要有相應的報銷憑證,按憑證發放和收取,不能和工資壹起發放。午餐費用應計入應付福利費(註:2007年起新會計準則不要求計提,可直接計入管理費用),不分配給個人可不繳納所得稅。如果發給個人,應該作為個人收入征稅。
2.餐費是因為企業員工不能回企業食堂用餐而報銷的費用,即用餐者是企業員工,因不能回企業食堂用餐而產生的費用。
產生的午餐費用
(1)根據新會計準則。
借:應付款-員工福利
貸項:庫存現金
根據舊的會計制度
借:管理費用-福利費
信用:現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