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付水利基金的會計處理
1,企業確認水利基金時,會計分錄為:
借:稅費-水利基金
貸款:應交稅費-應交水利基金
2.企業預付水利基金時,會計分錄為:
借:應交稅費-應交水利基金
貸款:銀行存款
3.期末結轉本年利潤時,會計分錄為:
借方:本年利潤
貸款:稅費-水利基金
根據財會[2065 438+06]22號文件規定,“營業稅金及附加”科目變更為“稅金及附加”。
稅費是指企業在經營活動中應承擔的相關稅費,包括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資源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車船稅、印花稅等。
什麽是水利建設基金?
水利建設基金是專門用於水利建設的政府性基金。由中央水利建設基金和地方水利建設基金組成。中央水利建設基金主要用於關系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全局的主要江河重點工程的維護和建設。地方水利建設基金主要用於城市防洪和中小河流、湖泊的管理、維護和建設。跨流域、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重大水利建設工程和我國跨國河流、邊境河流重點保護工程的管理費用,由中央和地方財政承擔。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擴大相關政府性基金免征範圍的通知》(財稅[2016]12號):
免征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水利建設基金的範圍,由現行的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萬元(季度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9萬元)的繳費單位,擴大到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65438+萬元(季度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0萬元)的繳費單位。
因此,月銷售額低於65438+萬元的可以免征水利建設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