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常州工業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章程已經公布,主要包含報考條件、招生計劃、錄取規則、 收費標準 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
2022年常州工業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章程第壹章? 總則
第壹條 為保證招生 工作 的順利進行,規範招生行為,切實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和國高等教育法》等和教育部有關招生規定,以及學校所向的相關招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政策,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於我校全日制普通類、 藝術 類專科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校全稱:常州工業職業技術學院。學校代碼:13101,學校在各招生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代碼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部門公布的為準。
學校辦學地址:常州市武進區鳴新中路28號(科教城內)。
第四條 學校簡介。
常州工業職業技術學校是國家公辦示範性高職院校,前身為常州輕工職業技術學院。學校創辦於1958年,是全國“育人成效50強”“國際影響力50強”學校,學生 就業率 和 就業 質量名列前茅,近年來,連續榮獲“ 江蘇 省屬高校綜合考核第壹等次”。
第五條 頒發學歷的學校名稱為:常州工業職業技術學院。對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 畢業 要求的學生,頒發普通高等學校專科畢業 證書 。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六條 學 校招 生工作的領導機構是常州工業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第七條 學校的招生工作組織實施機構是常州工業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工作處。
第八條 學校根據需要組建赴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工作組,負責該地區招生宣傳和咨詢。招生工作組組長由學校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擔任。
第九條 學校的招生工作實行上級主管部門、內部和第三方多重監督機制,學校招生工作在監督部門的監督下進行,同時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十條 根據學校人才培養目標、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統籌考慮各省份 高考 人數、生源質量、區域協調發展等因素,結合近年來本校生源計劃編制情況,綜合分析,確定學校分省分專業生源招生計劃。經審核後,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
第十壹條 根據生源情況須調整招生計劃時,學校將向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計劃主管部門、招生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同意後執行。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十二條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規定的報名條件的考生均可報考。
第十三條 學校嚴格執行教育部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規定。學校對錄取 新生 的男女比例無要求。
第十四條 考核方式:按各省 考試 院相關政策要求執行。
第十五條 學校依據教育部和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對高校招生錄取工作的要求,實行學校負責、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部門監督的錄取體制,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按公平、公開、公正和擇優錄取的原則,根據考生考試成績和公布的招生計劃,嚴格按招生的有關規定進行錄取。
第十六百條 我校嚴格按教育部和各省(市、區)的相關規定執行加分優惠政策。
第十七條 學校照物理等科目類、歷史等科目類、藝體類分類錄取,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關規定進行錄取。
第十八條 學校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源情況確定提檔比例,按照 平行誌願 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按照各省考試院要求嚴格控制在規定比例內。若生源不足,則參加征求平行院校 誌願 (含院校服從誌願)的錄取或者按規定提取其他誌願錄取。
第十九條 對普通類、藝術類進檔考生的錄取采用:普通類按照“按分排序,遵循誌願”的原則進行錄取。考生的投檔分為高考文化分。1、當投檔分相同時,“3+1+2”新高考改革省份,首選物理考生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兩科之和、數學、語文、外語、物理單科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首選歷史考生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兩科之和、語文、數學、外語、歷史單科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2、當投檔分相同時,“3+3”綜合改革省份,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兩科之和、數學、語文、外語單科成績、選考科目單科成績最高分。3、當投檔分相同時,其他省份,文科考生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兩科之和、語文、數學、外語、歷史單科成績;理科考生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兩科之和、數學、語文、外語、物理單科成績。如仍相同,則參考考生綜合素質評價加分,具體加分標準如下:①擔任學校學生幹部、班級幹部,加5分。 ②獲得市級以上榮譽,加5分;獲得校級以上榮譽,加2分。③科技特長或學科特長,省級獲獎加8分,地市級獲獎加5分。 ④參加 社團 和社會實踐與誌願服務,加5分。 ⑤獲得研究性 學習 代表成果,組長加5分,組員加2分。同壹項目獲獎以最高等級記分。
藝術類使用省統考成績錄取,對於高考文化分和專業分均達到相應錄取控制 分數線 的考生,按照“按分排序,遵循誌願”的原則進行錄取。考生的投檔分由高考文化分和專業分按壹定比例構成。當投檔分相同時,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兩科之和、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藝術省統考成績。如仍相同,則參考考生綜合素質評價加分,具體加分標準如下:①擔任學校學生幹部、班級幹部,加5分。 ②獲得市級以上榮譽,加5分;獲得校級以上榮譽,加2分。③科技特長或學科特長,省級獲獎加8分,地市級獲獎加5分。 ④參加社團和社會實踐與誌願服務,加5分。 ⑤獲得研究性學習代表成果,組長加5分,組員加2分。同壹項目獲獎以最高等級記分。
第二十條 普通高考各專業不限制考生應試的外語語種,但學校的公***外語課只開設英語課程。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壹條 學校錄取的考生,經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審核批準後,由學校寄發錄取通知 書 。
第二十二條 學校根據經江蘇省物價部門核準的標準(蘇價費2014136號《江蘇省物價局 江蘇省財政廳關於公辦高等學校 學費 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按學年收取費用(幣種:人民幣)
文科類專業4700元/學年,
工科類專業5300元/學年,
藝術類專業6800元/學年,
中外合作專業15000元/學年。
第二十三條 學生公寓住宿費為每學年人民幣1000-1200元。
第二十四條 新生入校後,學校將在三個月內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審查及身體復檢。經復查不合格者,根據國家相關規定處理,凡發現弄虛作假者,壹律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五條 學校具有完善的獎助體系,設有國家獎學金、學院獎學金、校友獎學金、企業獎學金以及各類助學金等,針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制訂了專門的資助政策,同時年均提供勤工助學崗位500多個,對於建檔立卡等各類家庭特別困難的學生給予相應的學費減免。詳見《常州工業職業技術學院各類獎助學金評選細則》。
第二十六條 學校通訊地址:常州工業職業技術學院常州市武進區鳴新中路28號(科教城內)
郵政編碼:213164
招生咨詢電話:0519-86335008、86335009
招生傳真:0519-86335009
招生監督電話:0519-86335028
微信:常州工業職業技術學院
學校招生信息網址:/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通過陽光高考平臺、招生官網向社會發布,對於各種媒體節選公布的章程內容,如理解有誤,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為準。
第二十八條 我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原政策、規定即時廢止;如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變化,以變化後的規定為準。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由常州工業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工作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