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年2月29日,中國資產管理協會發布《證券投資基金增值稅會計核算與估值參考意見》及相關《解讀》,就即將實施的資產管理產品增值稅新規,給基金管理人壹些建議,備受業內關註。
增值稅將於2065438+2008 1征收,在征收前,就參考意見和相關解讀與大家分享壹些看法。
1.出於眾所周知但難以解釋的原因,協會沒有使用《指引》公布資產管理產品的征稅情況,而是使用了《參考意見》;
2.如果是指引,公募基金必須執行,私募基金可以參照;作為“參考意見”,由各管理者決定是否參考執行,不做硬性要求;
3.該協會負責專業業務領域,並回答了該領域的壹些問題;其他意見沒有明確的問題,還是要由地稅部門來抓;
4.協會多次強調,會計準則是權責發生制,而稅收準則是收付實現制。這個意見的大部分內容都是為了銜接兩個標準;
5.協會通過意見做出了合理有力的姿態,很有力度,就看稅務部門以後怎麽拿了;
6.《意見》為產品報告挖了個小坑,提醒估值同仁註意;
《參考意見》及相關解讀的主要內容包括明確增值稅的稅目,哪些征稅,哪些免稅,黃金合約和商品期貨是否應征稅,2017至2018的跨期品種如何處理,負差如何處理,征稅頻率和計算方法等。協會給出了專業的參考意見,有利於基金行業迎接增值稅時代的到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