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商標查詢大全網 - 會計專業 - 退貨和銷售折扣的核算如何處理?

退貨和銷售折扣的核算如何處理?

1.對於銷售折扣,會計分錄如下:

1.實現銷售時:

借:應收賬款,

貸款: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

並行結轉成本: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

2.發生銷售折扣時:

借: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

貸:應收賬款、

3.實際收款時:

借方:銀行存款,

貸:應收賬款。

其次,銷售退貨有兩種處理方式:

第壹種情況,退回尚未確認銷售收入的已售商品,應將已記入“發出商品”科目的商品成本金額轉入“庫存商品”科目。

借:庫存商品、

貸款:發出商品。

第二種情況,已確認銷售收入的銷貨退回,除資產負債表日後事項外,壹般應在發生時沖減本期銷貨收入和本期銷貨成本。按規定允許抵扣增值稅稅額的,應同時抵扣已確認的增值稅銷項稅額。

銷售退貨中已發生現金折扣的,應同時調整相關財務費用的金額。已確認收入的已售商品的銷售退回時,應減少已售商品的收入。

借: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

貸款:銀行存款、應收賬款、

同時,根據退貨成本,

借:庫存商品、

貸款:主營業務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