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準則下應收賬款如何處理?
答:根據新準則,應收賬款屬於金融資產。因此,所有企業的應收賬款均應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的相關規定進行核算。所有企業應收款項的壞賬準備也應按《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的要求計提。《企業會計準則應用指南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對應收賬款壞賬準備作出如下規定:對於單項金額重大的應收賬款,單獨進行減值測試。有客觀證據表明已經發生減值的,應當確認減值損失,並按照其未來現金流量現值低於其賬面價值的差額計提壞賬準備。對於單項金額不重大的應收賬款,可以單獨進行減值測試,確定減值損失,計提壞賬準備;也可以與獨立測試後未發生減值的應收款項壹起,按照相似的信用風險特征劃分為若幹組合,然後按照資產負債表日這些應收款項組合余額的壹定比例計算確定減值損失,計提壞賬準備。按照應收款項組合余額的壹定比例計算確定的壞賬準備,應當反映各個項目的實際減值損失,即各個組合的賬面價值超過其未來現金流量現值的金額。企業應當以以前年度具有類似信用風險特征的相同或類似應收賬款組合的實際損失率為基礎,結合當期情況,確定各組合本期的壞賬準備計提比例,並據此計算本期應計提的壞賬準備。從2007年上市公司半年報來看,很多上市公司仍然按照賬齡分析法對所有應收賬款進行計提,即不區分單項應收賬款金額是否重大。該處理不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的規定。企業在計提應收賬款壞賬準備時,應當區分單項金額是否重大。單項金額重大的應收款項,應按其未來現金流量現值低於其賬面價值的差額計提;單項金額不重大的應收賬款可以按照原賬齡分析法計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