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國成立後,我國會計制度建設首先經歷了蘇聯化階段,學習蘇聯,與這壹時期經濟發展水平較低、服務於計劃經濟的會計制度相適應。
從1958到1978,是我國歷史上非常時期。全國統壹的會計工作壹度處於停滯和癱瘓狀態,會計制度建設進入虛無階段。
1979 1、經國務院批準,財政部正式恢復會計制度司的組建並開始工作,我國會計制度建設進入緊鑼密鼓的階段。為適應改革發展和啟動市場經濟的新形勢,從1980到1992,財政部發布了國有工業企業、國有供銷企業、國有建築企業、施工單位、中外合資企業、鄉鎮企業、國有城市建設綜合開發企業、對外承包企業、城鎮集體商業企業、國有證券公司、城鎮集體工業企業和外商投資企業。
2.“標準”與“系統”並行階段(1992至今)
財政部在1991 1發布了企業會計準則(征求意見稿),幾經修改。1992 11、經國務院批準,財政部以部令形式發布了《企業會計準則》和《企業財務通則》,自2014年7月1993 1日起施行。《企業會計基本準則》的正式頒布,標誌著我國會計準則建設進入了壹個新的歷史時期,也標誌著我國會計準則體系的初步建立,實現了中國會計與國際會計慣例會計的初步融合。
1997年,為了規範當時極其混亂的上市公司關聯交易,誕生了第壹個具體的會計準則——關聯方關系及交易的披露。從1997到2004年,我國頒布了16具體會計準則。
隨著國際經濟壹體化的快速發展,中國已經加入了世貿組織。財政部已著手建立統壹的會計制度,以應對發達的多元化經濟體系,打破行業、所有制、組織和經營的界限。2000年2月29日,財政部正式發布《企業會計制度》,將除金融保險企業和小企業以外的所有企業納入統壹的會計制度,自2001 1起在股份有限公司範圍內暫不執行,原《股份有限公司會計制度》同時廢止。2001 11財政部發布《金融企業會計制度》,自2002年1起在上市金融企業範圍內暫不執行。2004年4月,財政部發布了《小企業會計制度》,並於2005年6月開始實施。至此,以企業會計制度、金融企業會計制度和小企業會計制度為主體的企業會計制度建設基本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