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稅計提分錄
計提附加稅會計分錄: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
應交稅費—應交教育費附加
應交稅費—應交地方教育附加
實際繳納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
應交稅費—應交教育費附加
應交稅費—應交地方教育附加
貸:銀行存款
期末結轉到本年利潤
借:本年利潤
貸:稅金及附加
附加稅包括兩種:
(1)是根據正稅的征收同時而加征的某個稅種。這種作為稅種存在的附加稅,通常是以正稅的應納稅額為其征稅標準。如城市維護建設稅,是以增值稅、消費稅的稅額作為計稅依據的。
(2)是在正稅征收的同時,再對正稅額外加征的壹部分稅收。這種屬於正稅壹部分的附加稅,通常是按照正稅的征收標準征收的。如與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同時征收的地方所得稅,是附加於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按照壹定比例(應納稅所得額的3%)加征的稅收,即為此種附加稅。
稅金及附加是什麽?
依據財會[2016]22號文有關規定,全面試行營改增後,“營業稅金及附加”科目名稱調整為“稅金及附加”科目。指的是企業經營活動應負擔的相關稅費,但並不包括稅所得稅和增值稅。月底結轉後本科目應無余額。
稅金及附加核算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資源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車船稅、印花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