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應收賬款2。銷售商品收到應收票據時,借記:應收票據“票據面值”。
貸款:主營業務收入“不含增值稅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二。到期收回的應收票據的核算1。應收票據到期價值的計算
無息應收票據到期價值=票據面值
有息應收票據到期價值=票據面值+票據面值×票面利率×票據到期。接下來主要分析有息應收票據到期價值的計算。應收票據的期限有兩種表示方式:壹種是以“天”表示。即在票據的出票日和到期日采用“數頭不數尾”或“數尾不數頭”的方法,按照實際天數計算到期日。比如7月18,車票60天到期,求到期日。
“頭不是尾巴”:
七月:31-18+1 = 14天。
八月:31天
九月:15天
總計:60天
“尾巴不是頭”:
七月:31-18 = 13天。
八月:31天
九月:16天
總計:60天
所以到貨日期是9月16。第二種用“月”表示。也就是說,票據的到期日是從出票日期的幾個月後開始計算的,不管每個月是大月份還是小月份。例如,壹張在06年4月16日發行、期限為三個月的商業匯票的到期日為06年7月16日。如果票據的簽發日期是月末的最後壹天。例如,6月365438+10月31日發行的商業匯票,期限為1個月,到期日為2月28日或29日;2個月內到期的商業匯票,到期日為3月31;三個月到期的商業匯票,到期日為4月30日,以此類推。2.到期收回的應收票據的會計處理如果是無息的商業匯票,在到期收回時:
借方:銀行存款的“到期值”。
貸:應收票據“票據面值”
如果是有息商業匯票,到期支取時:
借方:銀行存款的“到期值”。
貸:應收票據“票據面值”
財務費用“票據面值×票據收益率×票據期限”三。應收票據貼現的核算應收票據貼現的計算過程可以概括為以下四個步驟:第壹步:計算應收票據的到期價值。
第二步:計算貼現利息。
貼現利息:到期日×貼現率÷360×貼現天數。
其中:貼現天數=票據期限-持有票據期限。
第三步:計算貼現收入
貼現收益=到期價值-貼現利息
第四步:準備會計分錄:銀行存款的貼現收入。
財務費用“貼現收入與票據面值之間的差額”
貸:應收票據“票據面值”
財務費用“貼現收益大於票據面值差額”例如:2001年4月30日,票據面值為600000元的有息應收票據於15年4月30日簽發時貼現給銀行,貼現率為16%。計算過程如下:(1)票據到期值= 600000+600000×10%÷360×60 = 610000(元)。
(2)計算貼現利息
先算到期日:4月15日發行,60天後到期,到期日為6月14日。計算過程是:
四月:30-15+1 = 16天
五月:31天
六月:13天
總計:60天
重新計算貼現天數:從貼現日4月30日至6月14,45天* * *,計算過程如下:
四月:30-30+1 = 1天。
五月:31天
六月:13天
總計:45天
貼現利息= 610000×16%÷360×45 = 12200(元)(3)貼現收益= 610000-12200 = 597800(元)
(4)會計分錄:
借方:銀行存款597800。
財務費用2200
貸:應收票據6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