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述會計的內容如下:
會計是以貨幣為主要計量單位,運用專門的方法,核算和監督壹個單位經濟活動的壹種經濟管理工作。
會計是以貨幣為主要的計量單位,以憑證為主要的依據,借助於專門的技術方法,對壹定單位的資金運動進行全面、綜合、連續、系統的核算與監督,向有關方面提供會計信息、參與經營管理、旨在提高經濟效益的壹種經濟管理活動。
古義是集會議事。我國從周代就有了專設的會計官職,掌管賦稅收入、錢銀支出等財務工作,進行月計、歲會。亦即,每月零星盤算為“計”,壹年總盤算為“會”,兩者合在壹起即成“會計”。
會計工作內容
1、每個月所要做的第壹件事就是根據原始憑證登記記賬憑證(做記賬憑證時壹定要有財務(經理)有簽字權的人簽字後再做賬),然後月末或定期編制科目匯總表登記總賬(之所以月末登記是因為要通過科目匯總表試算平衡,保證記錄不出錯),每發生壹筆業務就根據記賬憑證登記明細賬。
2、月末須註意提取折舊,待攤費用的攤銷等,若是新辦企業開辦費在第壹個月全部轉入費用。計提折舊的分錄是借:管理費用或是制造費用,貸:累計折舊,這個折舊額是根據固定資產原值,凈值和使用年限計算出來的。月末還要提取稅金及附加(城建稅,教育費附加等)由當地稅務機關決定。
3、月末編制完科目匯總表之後,編制兩筆分錄。第壹筆分錄:將損益類科目的總發生額轉入本年利潤,借:主營業務收入(投資收益,其他業務收入等)貸:本年利潤。第二筆分錄:借:本年利潤 貸:主營業務成本(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其他業務成本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