沖回原計提壞賬準備會計分錄
借:壞賬準備
貸:信用減值損失
信用減值損失是企業因購貨人拒付、破產、死亡等原因無法收回,而遭受的損失。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2017年)應用指南,金融資產減值準備所形成的預期信用損失應通過“信用減值損失”科目核算,不再通過“資產減值損失”科目核算。
壞賬準備屬於哪個會計科目?
壞賬準備屬於資產備抵科目,為資產備抵賬戶。企業對壞賬損失的核算,采用備抵法。在備抵法下,企業每期末要估計壞賬損失,設置“壞賬準備”賬戶。備抵法是指采用壹定的方法按期(至少每年末)估計壞賬損失,提取壞賬準備並轉作當期費用;實際發生壞賬時,直接沖減已計提壞賬準備,同時轉銷相應的應收賬款余額的壹種處理方法。企業應當定期或者至少每年年度終了,對應收款項進行全面檢查,預計各項應收款項可能發生的壞賬,對於沒有把握收回的應收款項,應當計提壞賬準備。
壞賬準備相關會計分錄
提取壞賬準備時:
借:信用減值損失
貸:壞賬準備
確實無法收回應收款項時:
借:壞賬準備
貸:應收票據/應收賬款/預付賬款/其他應收款/長期應收款等
已確認壞賬損失並轉銷的應收款項,以後又全部或部分收回時:
借:應收票據/應收賬款/預付賬款/其他應收款/長期應收款等
貸:壞賬準備
同時: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票據/應收賬款/預付賬款/其他應收款/長期應收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