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低於債務賬面價值的現金清償債務;
2、以非現金資產清償債務;
3、債務轉為資本;
4、修改其他債務條件。其中前三種屬於即期清償債務,後壹種屬於延期清償債務。
二、破產重組的會計處理是怎樣的?
1、無論債權人還是債務人,在債務重組日均不確認債務重組收益。
2、債務人以低於應付債務的現金資產償還債務,支付的現金低於應付債務賬面價值的差額,應計入資本公積。債權人受讓的現金資產低於應收債權賬面價值的差額,作為損失直接計入營業外支出。
3、債務人以非現金資產抵償債務的,用以抵償債務的非現金資產的賬面價值和相關稅費之和與應付債務賬面價值的差額,作為資本公積或作為損失直接計入當期損益,而不再使用公允價值來分別確認資產處理損益和債務重組損益。
4、以債務轉為資本的,債務人應將應付債務的賬面價值與債權人因放棄債權而享有的股權份額的差額,作為資本公積。債權人應接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作為受讓的股權的入賬價值。
5、以修改其他條件進行債務重組的,應分別情況處理。
如能給出詳細信息,則可作出更為周詳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