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步:貸款申請
借款人應填寫貸款申請書,包括貸款金額、貸款用途、還款能力和還款方式,並提供以下資料:
1.借款人和擔保人的基本情況;
2、財政部門或會計(審計)事務所認可的上壹年度財務報告,以及申請貸款前的財務報告;
3、原有不合理占用貸款的糾正情況;
4.抵押物、質物清單,有權處分人同意抵押、質押的證明,以及擔保人同意擔保意向的相關證明文件;
5.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報告;
6.貸款人認為必要的其他相關資料。
第二步:評估借款人的信用等級。
應根據借款人的領導素質、經濟實力、資本結構、業績、經營效益、發展前景等因素對借款人的信用等級進行評估。評級可以由貸款人自主進行,內部掌握,也可以由主管部門認可的評估機構進行。
第三步:貸款調查
貸款人接受借款人申請後,應對借款人的信用等級和貸款的合法性、安全性、盈利性進行調查,核實抵押物、質押物和保證人,確定貸款風險。
第四步:貸款審批
貸款人應建立分級審批分離的貸款管理制度。審查員應對調查人員提供的信息進行核實和評估,對貸款風險進行再測試,提出意見,並按規定權限報批。
第五步:簽訂借款合同。
所有貸款應由貸款人和借款人簽字。借款合同應約定貸款種類、貸款用途、金額、利率、貸款期限、還款方式、借貸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違約責任以及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