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核算規範不同。
稅務會計的依據是稅收法律、法規,按照稅法規定計算應納稅額並向稅務部門申報;財務會計的依據是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按照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的程序和方法組織會計核算和提供信息。
2、核算基礎不同。
稅務會計主要以收付實現制為核算基礎,比應收應付標準更加準確,既操作簡便,叉可防止納稅人偷稅漏稅行為。財務會計以權責發生制為核算基礎,以應收、應付作為確認收入費用的標準,能使收入費用恰當的配比,便於確定各期經營成果,使會計信息更加準確、相關和有用。
3、核算對象不同。
稅務會計核算的對象是狹義的稅務資金運動過程,即從納稅收入產生經營收入開始,到足額上繳稅款為止的稅務資金運動,而財務會計核算的是企業全部的資金運動。
4、核算程序不同。
稅務會計按照道理也可遵循這個程序,但沒有規範化的要求,企業壹般在期末借助於財務會計的數據資料,按照稅法規定進行調整數據以編制納稅申報表。財務會計規範化的程序是“會計憑證壹會計賬簿壹會計報表”的順序。憑證、賬簿和報表之間有密切的邏輯關系。
5、會計要素不同。
稅務會計的要素有四項,即應稅收入、扣除費用、納稅所得(應稅收益)和應納稅額。這裏的應稅收入、扣除費用和財務會計中的收入、費用不定相同,在確認的範圍、時間,計量標準和方法上都可能發生差異。財務會計有六大要素,即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收入、費用和利潤。這六大要素是會計對象的具體化,財務會計反映的內容就是圍繞著這六要素進行的。
6、對會計上的穩健原則態度不同。
稅務會計壹般不對未來損失和費用進行預計,只有在客觀上證據表明已發生的情況下方可確認。財務會計實行穩健原則,壹般充分預計可能的損失和費用,而不預計可能的收入,使財務報表所反映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不被報表使用者誤解。當然,在某些方面稅務會計也具有穩健的作用,如計提壞賬準備和加速折舊等等,具有對企業宏觀引導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