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如果是壹般納稅人,取得專用票,那麽:
1、借:在途物資—乙材料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價款*0.17)
貸:銀行存款(應付賬款)
2、借:原材料—乙材料
貸:在途物資—乙材料
二、如果是小規模納稅人,稅率是3%,稅款計入原材料成本。那麽:
1、借:在途物資——乙材料(價款+價款*0.03)
貸:銀行存款(應付賬款)
2、借:原材料—乙材料
貸:在途物資—乙材料
由於采購地點不同,貸款結算方式不同,也會出現材料入庫與貨款結算日期有時壹致有時不壹致的情況,對此應區分不同情況進行賬務處理。如下:
借:原材料
貸:銀行存款/應付賬款/其他貨幣資金等
註解1:
已驗收入庫的材料,記入:原材料;
如未入庫以實際成本入賬,記入:在途物資;
如未入庫以計劃成本入賬,記入:材料采購。
註解2:
以銀行存款支付,記入:銀行存款;
如尚未支付款項,記入:應付賬款;
如在外地采購,已支付款項,記入:其他貸幣資金-外埠存款等。
註解3:
如果是生產過程,那就說明材料已經入庫並已參與生產過程了,怎麽到現在才想起入賬呢?這樣就應該是借記“原材料”了,貸方還得是按“註解2”那樣。
材料采購:
材料采購是用來反映和監督材料采購資金的使用情況、核算外購材料的采購成本,確定材料成本差異(材料的實際成本和計劃成本之間的差額)的壹個會計帳戶。它既是壹個成本計算帳戶,又是壹個業務成果帳戶。
凡是已經付款驗收入庫的外購材料 買價和采購費用,都按實際成本借記該帳戶,貸記“銀行存款”等帳戶。月末,結轉外購材料的實際成本時,按計劃成本借記材料類有關帳戶,貸記該帳戶,實際成本小於計劃成本的差異(節約),借記該帳戶,貸記“材料成本差異” 帳戶。
實際成本大於計劃成本的差異,作相反記錄,差異結轉後的借方余額,表示在途材料數額,在資金平衡表的“在途材料”項目反映。所以,材料按計劃成本計價,不必設置“在途材料”帳戶,“材料采購”帳戶的借方余額,即為“在途材料”,待在途材料到達驗收入庫,再由該帳戶的借方轉入“材料采購”帳戶的貸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