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會計主體(會計實體、會計個體)會計主體指的是會計核算服務的對象或者說是會計人員進行核算(確認、計量、報告)采取的立場及空間活動範圍界定。組織核算工作首先應明確為誰核算的問題,這是因為會計的各種要素,例如,資產、負債、收入、費用等,都是同特定的經濟實體,即會計主體相聯系的,壹切核算工作都是站在特定會計主體立場上進行的。
(2)持續經營如果說會計主體作為基本前提是壹種空間界定,那麽持續經營則是壹種時間上的界定。將持續經營作為基本前提條件,是指企業在可以預見的將來,不會面臨破產和清算,而是持續不斷地經營下去。
(3)會計分期會計分期這壹前提是從第二條基本前提引申出來的,也可以說是持續經營的客觀條件。企業的經營活動從時間上來看是持續不斷的,但會計為了確定損益編制財務報表,定期為使用者提供信息,就必須將持續不斷的經營過程劃分成若幹期間。
(4)貨幣計量用貨幣來反映壹切經濟業務是會計核算的基本特征,因而也是會計核算的壹個重要性的前提條件。選擇貨幣作為***同尺度,以數量的形式反映會計實體的經營狀況及經營成果,是商品經濟發展的產物。
我國的會計核算基本前提包括:會計主體、持續經營、會計分期、貨幣計量。
1、會計主體,即會計為之服務的特定單位,會計核算應當以企業發生的各項經濟業務為對象,記錄和反映企業本身的各項生產經營活動。明確這個前提,即明確了會計為誰(哪壹主體)記賬和編制報表。會計主體不僅和其他會計主體(除本企業單位以外任何企業單位)相獨立,而且也獨立於其本身的業主之外。
2、持續經營,是指會計核算應當以企業持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為前提。亦即企業將按照既定的經營方針和預定的經營目標無限期地經營下去,而不會終止清算。在組織會計工作時,是以會計主體在可以預見的未來,將不會面臨破產清算為前提。有了這個前提,企業會計主體所持有的資產將按預定目的在正常經營過程中耗用或出售,它所承擔的債務將按預定日期償還。這個假設為各項費用分配方法的確定提供了依據,也只有在這個前提下才能進壹步建立會計確認和計量的原則,如歷史成本原則、權責發生制原則等。
3、會計分期,指人為地將持續不斷的企業生產經營過程劃分為壹個個首尾相接、間隔相等的期間,叫做會計期間。確定會計期間有利於分期確定費用、收入和利潤。分期確定各期初、期末的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的數額,據以分期結算賬目和編制會計報表。會計分期規定會計核算的時間範圍,是適時總結生產經營活動或預算執行情況的前提條件之壹。只有規定固定的會計期間才能把各期的工作成果進行比較。會計期間通常為壹年,叫做會計年度。年內還可再細分為季度和月份。我國會計期間的起訖日期采用公歷日期。
4、貨幣計量,是指會計核算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業務收支以外幣為主的企業,也可選定某種外幣作為記賬本位幣,但編制的會計報表應當折算為人民幣反映。境外企業向國內有關部門編報會計報表,應當折算為人民幣反映。會計的基本特征之壹即會計主體的生產經營活動及其成果必須通過貨幣計量予以綜合反映。盡管計量標準有實物、勞動和貨幣三種,但財務會計只能用貨幣作為統壹計量單位。貨幣計量前提中實際上還含有幣值不變的前提,即按國際會計慣例,當貨幣所代表價值波動不大,或者前後波動能夠相互抵消時,在會計核算中可以不考慮這種變化因素。
法律依據:
《稅收會計制度》第二十三條稅收會計記賬憑證是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或原始憑證匯總單加以歸類整理編制,確定會計分錄作為登記會計總賬及其明細賬的依據(其式樣見附件)。記賬憑證的編制要求如下:
1.必須以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或原始憑證匯總單為依據,按每壹項稅收業務或同類稅收業務匯總填制,不得把不同類型的稅收業務合並填在壹張記賬憑證上。
2.編制要及時,要按稅收業務發生日期及時填制,不得無順序地編制。
3.總賬科目和二級明細科目必須填寫全稱,不得只填代碼不填名稱或簡化科目名稱。
4.科目對應關系要清楚,會計分錄只能壹借壹貸或壹借多貸、壹貸多借,不得編制多借多貸的會計分錄。
5.記賬憑證應按業務發生日期的順序按月連續編號。6.每份記賬憑證要註明所附原始憑證的張數,並連同原始憑證及時整理,裝訂整齊。如果原始憑證需要另外保管或幾種不同業務***用壹張原始憑證的,必須在摘要欄加註說明,以備查找。
第二十五條會計賬簿是以會計憑證為依據,按照會計科目,運用會計賬戶形式,全面、系統和連續地記錄稅收資金活動情況的簿籍。它是編制會計報表的主要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