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名參加中級資格考試者,1,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五年。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四年。3.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需到行政審批中心財務窗口辦理信息變更後方可報名),從事會計工作滿兩年。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壹年。5.獲得博士學位。申請人從事會計工作的年限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財政部發布的《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第26號》確認,即申請人實際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辦理註冊登記時開始從事有關管理機構確定的會計工作,至2010、12、31。離開會計崗位(含脫產學習)的時間應扣除。未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從事會計工作是違法的。“其工作年限不能計入會計工作年限的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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