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憑證的傳遞是指會計憑證從填制或取得起,經過審核、記賬、裝訂到歸檔為止,在有關部門和人員之間按規定的時間、路線辦理業務。手續和進行處理的過程。
壹、基本內容:正確、合理地組織會計憑證的傳遞,有利於有關部門和人員及時了解經濟業務活動的情況,加速對經濟業務的處理;同時,有利於加強各有關部門的經濟責任,也有利於實現會計監督,以充分發揮會計的監督作用。
二、會計憑證:是指記錄經濟業務發生或者完成情況的書面證明,是登記賬簿的依據。每個企業都必須按壹定的程序填制和審核會計憑證,根據審核無誤的會計憑證進行賬簿登記,如實反映企業的經濟業務。《會計法》對會計憑證的種類、取得、審核、更正等內容進行了規定。
三、分類:
1、按編制程序和用途分類,會計憑證按其編制程序和用途的不同,分為原始憑證和記賬憑證,前者又稱單據,是在經濟業務最初發生之時即行填制的原始書面證明,如銷貨發票、款項收據等。
2、又稱記賬憑單,是以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為依據,按照經濟業務的事項的內容加以歸類,並據以確定會計分錄後所填制的會計憑證。它是登入賬簿的直接依據,常用的記賬憑證有收款憑證、付款憑證、轉賬憑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