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投資:
1.企業提交申請常住戶口的書面申請(註明需要入戶的業務骨幹或其家屬基本信息並加蓋企業公章)、企業營業執照、企業法定代表人戶口簿(或戶籍證明)和居民身份證復印件;
2.由市註冊會計師協會認可的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近期企業驗資報告;
3.企業所在地稅務部門出具的完稅證明;
4.申請人戶口簿(或戶籍證明)、居民身份證(16周歲以下,不需要);
5.如果申請人未婚,需提供未婚證明;申請人已婚(或離異)的,需提供相應的婚姻登記證明(婚姻關系法律文書);申請人已生育子女的,需提供未成年子女的出生醫學證明(或出生醫學證明);
6.申請辦理戶口的申請人應提供相應的房產權屬證明(或商品房買賣合同、房屋證明等。)和戶口與主人關系證明(公安機關出具,夫妻關系的可以用結婚證代替,親子關系的可以用出生醫學證明或出生醫學證明、收養證明、收養公證書。
7.提供育齡人員所在鎮(街道)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計劃生育檢查證明;
8.申請人與遷入地村(居)委會簽署的承諾書或遷入地村(居)委會的意見。
向家庭納稅:
1.企業提交申請常住戶口的書面申請(註明需要入戶的業務骨幹或其家屬基本信息並加蓋企業公章)、企業營業執照、企業法定代表人戶口簿(或戶籍證明)和居民身份證復印件;
2.企業所在地稅務部門的完稅證明和完稅憑證;
3、是業務骨幹的,須提供在本企業3年以上的證明。
4.申請人戶口簿(或戶籍證明)、居民身份證(16周歲以下,不需要);
5.如果申請人未婚,需提供未婚證明;申請人已婚(或離異)的,需提供相應的婚姻登記證明(婚姻關系法律文書);申請人已生育子女的,需提供未成年子女的出生醫學證明(或出生醫學證明);
6.申請辦理戶口的申請人應提供相應的房產權屬證明(或商品房買賣合同、房屋證明等。)和戶口與主人關系證明(公安機關出具,夫妻關系的可以用結婚證代替,親子關系的可以用出生醫學證明或出生醫學證明、收養證明、收養公證書。
7.提供育齡人員所在鎮(街道)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計劃生育檢查證明;
8.申請人與遷入地村(居)委會簽署的承諾書或遷入地村(居)委會意見。
處理流程:
申請人持上述相關證件(及A4紙復印件)和證明材料到當地公安局戶籍窗口(莞城、虎門公安分局下轄派出所)提出申請,填寫入戶申請審批表和入戶申請調查登記表,按規定時限逐級審核,最長在25個工作日內將結果通知申請人。
經市公安局批準,申請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90日內,憑受理單位出具的《受理戶政業務登記表》(第二聯)原件、相關證件及證明材料,到市公安局治安辦領取居住證,憑居住證回原居住地戶口所在地,再憑兩證辦理入戶手續。
收費標準:免戶口簿費(不含遺失、破損戶口簿補領費),免遺失、破損戶口卡補領費,免過期戶口卡補領費(不含遺失、破損戶口卡補領費),戶口簿費10元/份,戶口卡費4元/份,戶口卡費4元/份。
證件有效期:居住證40天,居住證3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