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造假的違法原因是,根據財務的造假可以逃稅漏稅,已經制造各種營收假象,形成欺詐。
壹般而言,只要不按照《會計準則》進行賬務處理,就稱為造假。但在實際操作過程中,由於規範的規定,如果全部按照規範去做,由於許多發票回單都是不規範的,稅前不能抵扣,這會對企業的利潤產生很大的影響,所以采取的手法就是,控制成本,提高利潤,實質上就是造假。也有壹些發票是通過某些途徑獲得抵扣的,也就是所謂的多列支出,嚴格地說,這壹情況更為嚴重。壹般說來,造假就是做假證,假賬,假表等等,也就是說,只要有壹絲憑證沒有實際發生,那就是造假。
雖然財務造假是上市公司無法逾越的監管紅線,但由於目前信息披露質量的限制,投資者在對公司進行篩選時,仍需註意財務造假問題。按照?資產=負債業主權益收入-費用?會計恒等式,按照上述會計恒等式操縱會計科目,可以看出,如果企業通過增加收入來增加利潤,那麽必然會虛增資產或減少負債。其表現就是實際情況是,壹個公司的收入持續高速增長,但存貨卻壹直積壓;或者是利用空殼公司或關聯公司偽造債務,資金來來回回,似乎負債減少,實際上對公司沒有任何影響。虛假的貨幣流動。
上面說的會計造假,壹般都是不用資金流來驗證的,手段也比較粗糙。只要會計仔細檢查,就會發現線索。因此,壹些公司想出了更復雜的欺詐技術,構建了資本流動,達到了偽造的目的。常見的方法有:通過真實客戶和供應商造假。因為空殼公司容易被發現,所以發行人對此進行了改進,就是用真實的客戶和供應商做假貨,比如萬福盛科。壹方面,客戶和供應商是真實存在的,但與發行人沒有關系,發行人與客戶和供應商之間有真實的經濟和業務聯系。另壹方面,發行人在真實交易的基礎上偽造少量虛假交易,有的在交易數量上做文章,有的在交易價格上做文章,難以區分真假。
使用海外客戶和供應商造假,其中壹種情況是在海外建立關聯公司或空殼公司,偽裝成客戶或供應商與發行人進行虛假交易;另壹種情況是偽造與海外客戶之間的合同,虛增銷售價格,將海外關聯公司自己安排支付虛增的收益。所以證監會在對公司 IPO進行審核時,對於海外銷售額相對較高的公司,壹般會高度關註公司收入的真實性。充分利用現金流量。在假想的客戶或供應商中存在大量的自然人或個體經營者時,發行人往往采用大量的現金支付給供應商,並在收到個人付款後,以現金存入銀行,如?藍田股份造假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