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級會計壹年可考1次。
初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實行全國統壹組織、統壹考試時間、統壹考試大綱、統壹考試命題、統壹合格標準的考試制度,(初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原則上每年舉行壹次。考試的時間壹般安排在每年五月份。
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合格者,頒發人事部統壹印制,人事部、財政部用印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該證書在全國範圍內有效。
初級會計考試科目
初級會計考試科目為《經濟法基礎》和《初級會計實務》,百分制,60分視為及格,另外,兩科需要在同壹年考完,取得合格成績者,方可取得初級會計證書。
兩門科目的考試題型相同,均為客觀題,具體包括: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判斷題和不定項選擇題。
初級會計職稱考試采用無紙化考試方式,即試題、答題要求和答題界面在計算機顯示屏上顯示,考生應使用計算機鼠標和鍵盤在計算機答題界面上進行答題。
初級會計師的報名條件
1、具備國家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含高中、中專、職高和技校)及以上學歷;
2、遵守《中華人民***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壹的會計制度等法律法規;
3、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4、熱愛會計工作,具備相應的會計專業知識和業務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