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級會計證書當年不用進行繼續教育,初級會計考試通過任意壹門科目或通過考試的人員,都可折算為90學分。
初級會計繼續教育的相關規定
根據財政部發布的《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以及社會團體等組織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或不具有會計專業技術資格但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都需要參加繼續教育。會計專業技術人員享有參加繼續教育的權利和接受繼續教育的義務。
參加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等會計相關考試,如初級會計職稱、中級會計職稱、高級會計職稱。每通過壹科考試或被錄取的,折算為90學分。所以,通過初級會計考試的人員從次年開始進行繼續教育學習。
初級會計師繼續教育的註意事項
1、參加會計繼續教育的管理部門,在組織進行繼續教育的時候,需要如實的記錄會計師的繼續教育的時間、繼續教育的個人考核成績。部分企業會根據繼續教育進行考核,有可能會影響升職加薪。
2、進行繼續教育的考生必須要修滿繼續教育的學時數,達到國家所規定的繼續教育的標準。
3、參加國家繼續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的中專以上的會計類專業學歷教育,其他的學歷是不可以參加相應的繼續教育的。
初級會計師繼續教育的內容
初級會計師繼續教育的內容分為公需科目和專業科目。
公需科目包括專業技術人員應當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規、政策理論、職業道德、技術信息等基本知識。
專業科目包括會計專業技術人員從事會計工作應當掌握的財務會計、管理會計、財務管理、內部控制與風險管理、會計信息化、會計職業道德、財稅金融、會計法律法規等相關專業知識。
財政部會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根據會計專業技術人員能力框架,定期發布繼續教育公需科目指南、專業科目指南,對會計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內容進行指導。繼續教育的人員可以根據相關指引進行學習,取得相應的繼續教育學分。
初級會計師參加繼續教育實行學分制管理,,專業科目壹般不少於總學分的三分之二,每年取得學分不少於90學分。初級會計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繼續教育取得的學分,在全國範圍內當年度有效,不得結轉以後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