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從業資格證書跨省轉移的,應當完成上壹年度的繼續教育。請先在河南省會計管理系統中申請,並提供調入單位工作證明及網上打印的調動表(壹式三份)、身份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到原發證機關辦理調動手續。並在辦理轉出手續之日起90日內,憑調入單位出具的會計從業資格證書、調動登記表、會計工作證明辦理轉入手續。(委托他人轉出省外的,委托人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自行轉入省內)。跨省調入:省外調入必須通過財政部的調入平臺(調入平臺無信息,不予辦理)。轉出操作成功後,請攜帶轉入地財務部門出具的轉出手續、轉入單位工作證明、身份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本人到轉入地財務部門核對確認信息無誤後,方可辦理轉入手續。調入省或市轄區的,還需攜帶營業執照復印件並加蓋單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