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壹個財政局,地址:建設路88號。
簡介;
主要責任編輯
(壹)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財稅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起草財政、稅收、政府采購、國有資產管理、資產評估、財務會計、政府債務管理等方面的規範性文件和制度。
(二)制定金融發展戰略和中長期金融規劃,參與分析和預測宏觀經濟形勢,參與制定各項宏觀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宏觀調控、綜合平衡社會財力、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和主體功能區規劃的建議,落實中央和地方、省市、縣、國家和企業的分配政策。
(三)承擔縣級財政收支管理責任。負責編制縣級年度預決算草案並組織實施;受縣人民政府的委托,向縣人民代表大會報告縣級和縣級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向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報告決算;制定行政事業單位支出標準和定額,審查批準縣級部門(單位)年度預算和決算,完善轉移支付制度。
(四)制定縣財政預算收入計劃,管理和監督各項財政收入。
(五)負責縣級非稅收入和政府性基金的管理。按照規定管理彩票資金;管理政府債務和政府主權外債業務,防範金融風險;管理財政票據,管理財政預算內行政事業單位、事業單位、社會團體非貿易外匯,參與住房保障資金、住房公積金監管。
(六)組織制定縣級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和財政總預算會計制度,負責財政總預算的縣級財政資金調度和會計核算,制定政府采購政策和制度,監督管理和監督縣級行政事業單位會計工作。
(七)負責制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制度。負責縣級行政事業單位和未脫鉤經濟實體、事業單位設立的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等國有資產監管;組織制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負責縣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編制、執行和監督,負責縣級金融企業國有資產管理;組織對企業、行政事業單位等的決算報表和公共資源進行統計分析和評價。
(八)負責縣級財政專項資金的安排和監督管理,制定重要物資儲備的財政政策,編制縣級社會保障預決算草案並組織實施,管理縣級財政社會保障支出,監督社會保障資金,制定社會保障基金、基本建設和企業財務制度。
(九)參與研究財政性資金項目總量安排,組織調度財政性基本建設資金,制定基本建設支出項目財務管理制度,參與財政性資金投資項目工程預算的審核,承擔財政性資金投資項目工程預算、結算和竣工財務決算的審核,對財政性資金建設項目實施財務監督,參與工程造價管理。
(十)監督檢查財政稅收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執行情況,檢查、處理和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承擔財政支出績效管理工作。
(十壹)管理全縣會計工作,全面貫徹《會計法》,負責管理會計人員的職業資格、業務知識培訓和繼續教育,依法指導和監督註冊會計師和會計師事務所的業務,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工作,依法監督外國及港澳臺會計師事務所在惠東縣的相關業務。
(十二)指導和監督評估機構和註冊評估師的業務,辦理監管範圍內涉及國有產權權益的資產評估項目的備案和審批。
(十三)承辦縣人民政府和省財政廳及市財政局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