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正規程序、不能由村支書直接任命、村會計的產生主要有兩種方式、具體需依據當地政府制定的村級財務管理方式來執行。
壹、選聘制介紹:
會計不是村委會成員,通常無需選舉產生。壹般是由村委會選聘或者由村委會成員中有會計資歷的同誌兼任,決定權在村委會,這種是屬於選聘制度。
二、委派制介紹:
村級會計委派制。經鎮(鄉)政府統壹向社會公開招聘的會計人員,由鎮(鄉)政府委派到村任職,承擔村級財務會計工作。委派會計受鎮(鄉)政府及主管部門領導,為所在村提供財務會計服務,做好農村集體經濟財務管理、會計核算以及財會檔案管理等工作。
擴展資料
村會計職責 :
1、做好領導的參謀,及時反映財務工作問題,提供可靠真實的數據給領導決策。
2、記好財務收支帳,保證日清月結。
3、依法抓好村財務核算,健全各種檔案資料,負責保管村的各類檔案。
4、配合村務公開監督小組,主動提供審計資料,保管好收支帳單、票證等。
5、負責轄區內的戶口治理和上級各種表冊,按時完成上級交辦的各種書面材料。
參考資料:
轉發省財政廳關於推進鎮(鄉)財政和村級財務管理方式改革試點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 ——廣東省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