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根據上海財經網2013年4月28日發布的《本市會計從業資格管理實施辦法及相關銜接規定問題解答》可知:
如何正確理解《銜接通知》中單科合格分數線有效過渡政策?
1 2065438 2003年7月前,在本市取得會計從業資格有效單科合格成績的考生,可按《實施辦法》實施前的原政策報考未通過的考試科目。
《實施辦法》實施後,在7月1,2013之前取得壹科合格成績的考生,允許在7月14+2月31,2065438之前報考壹次考試科目不及格。具體申請時限如下:
1.2013年7月1日前,在上海市財政局組織的初級會計電算化統壹考試中取得有效單科合格成績:
(1)2013 10至6月30日期間,本人已報考《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和會計基礎》兩個科目,可在2013 12 31之前報考。
(2)2013 10至6月30日期間,報考過《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和會計基礎》兩門科目,但未通過的,可在2014報考壹次未通過科目。
2.2013年7月1日前,在上海市財政局組織的初級會計電算化統壹考試中未取得有效單科合格成績;
(1)2011在本市取得有效合格的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會計基礎成績,或2013至6月30日報考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的人員。
(2)10月至6月30日2012或2013至1期間,取得本市財政法規和會計職業道德與會計基礎有效合格成績者,可在2014、12、365438。
為幫助考生理解,特制作下表進行對比/zwgk/BMTS/201304/w 020130516628417629579 . 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