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筆經濟業務涉及多個會計分錄,編制記賬憑證時最好采用分數編號法。都是“總”字編號,則根據張數編號,如果是兩張,編號就是總1/2 、總2/2 如果是三張就是總1/3、總 2/3、總 3/3,以此類推。
總字編號法:將所有的記賬憑證不分業務內容順序編號。適用於采用通用記賬憑證格式,經濟業務較少的單位。
記賬憑證填寫
填寫日期壹般是填財會人員填制記賬憑證的當天日期,也可以根據管理需要,填寫經濟業務發生的日期或月末日期。如報銷差旅費的記賬憑證填寫報銷當日的日期;現金收、付款記賬憑證填寫辦理收、付現金的日期;銀行收款業務的記賬憑證壹般按財會部門收到銀行進賬單或銀行回執的戳記日期填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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