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統壹公開招聘考試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綜合管理部門組織,按照確定的招聘計劃,針對各類事業單位的空缺崗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考。凡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人員均可參加。
通過測試應試人員從事事業單位工作應當具備的基本能力和素質,達到對報考群體初步篩選的目的。
二、考試科目和測試方式
(壹)考試科目
《綜合知識和能力素質》(管理類崗位)
《綜合知識和能力素質》(通用類專業技術崗位)
《綜合知識和能力素質》(工勤技能類崗位)
(二)測試方式
均為閉卷筆試。
三、考試範圍和測試內容
(壹)考試範圍
管理類崗位和工勤技能類崗位為綜合知識和基本能力,通用類專業技術崗位為綜合知識、基本能力、相關專業知識和專業能力。
(二)測試內容
1.綜合知識測試內容:
主要測試應試人員對政治、經濟、法律、管理、科技、人文等綜合基礎知識的掌握程度。
2.基本能力測試內容:
主要測試應試人員閱讀理解能力、判斷推理能力、綜合分析能力、解決問題能力、文字表達能力,以及履行崗位職責的必備能力等素質。
3.專業知識和專業能力測試內容:
主要測試應試人員掌握本專業的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和實際應用能力。
①法律類崗位:法律的基本理論,運用法律知識分析、判斷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②計算機類崗位:計算機軟硬件、操作系統、程序設計、常用辦公軟件的相關知識,多媒體信息技術,計算機信息安全技術的基本原理及關鍵技術,關系數據庫的基本概念及應用,軟件工程的基本概念、軟件分析和設計的基本方法,計算機網絡的概念、理論和相關應用等。
③英語類崗位:掌握壹定量的通用詞和短語,具備基本的語法知識和運用能力,具有綜合應用英語語言知識和基本閱讀技能來理解書面材料的能力,具備將難度適中的英語書面材料譯成漢語、漢語書面材料譯成英語的能力。
④經濟類崗位(含會計、審計、統計和其他經濟崗位):經濟學、統計學、審計學和會計方面的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和基本業務技能,運用相關專業原理分析、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⑤高校輔導員崗位:了解與教育相關的法律法規知識、心理健康教育與咨詢知識,掌握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理論與方法,具備較強的組織管理能力、教育引導能力、調查研究能力、處理問題能力等。
測試內容權重:
堅持“幹什麽,考什麽”的原則,根據行業、專業和崗位特點確定相應的比例內容。
四、考試題型和測試時限
(壹)考試題型: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簡答題、論述題、綜合分析題、案例分析題、實務題、材料處理題、寫作題等。
根據試卷結構的要求選取上述若幹個不等題型。試卷均含主觀題和客觀題。
(二)測試時限:《綜合知識和能力素質》(管理類崗位)、《綜合知識和能力素質》(通用類專業技術崗位)兩門科目均為150分鐘,滿分為150分,成績按百分制公布;《綜合知識和能力素質》(工勤技能類崗位)為90分鐘,滿分100分。
五、作答要求
應試人員務必攜帶0.5MM的黑色簽字筆或鋼筆、2B鉛筆和橡皮,用黑色簽字筆或鋼筆在試卷和答題卡指定位置填寫自己的姓名、準考證號碼等信息;準考證號數字下面對應的信息點,用2B鉛筆塗黑。
客觀題作答要求:應試人員用2B鉛筆在答題卡指定位置作答;在試卷上作答或在答題卡上非指定位置作答的信息壹律無效。
主觀題作答要求:應試人員必須用黑色簽字筆或鋼筆在答題卡指定位置作答,用圓珠筆、鉛筆作答或在非指定位置作答壹律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