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麽是(10-10 ÷ 10× 4)?
10(租賃費65438+萬元)-10(租賃費65438+萬元)÷ 10(租賃期10個月)×4(4個月)= 6萬元。
註:租賃期限為10月,租賃費為10000元,每月應為10000元。妳要從9月份開始計算,今年的管理費是4萬元,壹次性計入2006年的管理費,所以在計算所得稅的時候,要扣除多出來的6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