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法》規定,出納不得負責審核、保管會計檔案和登記收入、費用、債權債務,因為出納是專門從事貨幣資金收付的會計人員。
根據復式記賬原理,貨幣資金的每壹筆收付,都必然導致收入、費用或債權債務等賬簿的變動。
每發生壹筆貨幣資金收付業務,都要登記收入、費用、債權、債務等相關賬冊,而這些賬冊都是出納登記的,這就給了貪汙舞弊可乘之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