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登錄後需要使用代理的手機驗證碼進行驗證。
3.進入界面後,打開菜單欄中的業務操作-添加人員。
4.填寫新員工的信息,必填部分用星號標出,然後點擊保存到草稿。
5.點擊菜單欄中的我的文檔-草稿箱,勾選要添加的信息,點擊申報。
6.申報後,信息會出現在正在審核的菜單欄中,審核通過就可以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七十二條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在統籌地區設立。根據工作需要,經當地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機構編制管理機關批準,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以在本統籌地區設立分支機構和服務網點。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人員經費和辦理社會保險發生的基本運行費用、管理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同級財政予以保障。
第七十三條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建立健全業務、財務、安全和風險管理制度。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按時足額支付社會保險待遇。
第七十四條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過業務經辦、統計、調查等方式獲取社會保險工作所需的數據,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及時、如實提供。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及時為用人單位建立檔案,完整、準確記錄人員參加社會保險和繳費等社會保險數據,妥善保管登記申報原始憑證和繳費結算會計憑證。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及時、完整、準確記錄個人為社會保險繳費情況、用人單位繳費情況以及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等個人權益記錄,並定期將個人權益記錄免費發送給本人。
用人單位和個人可以免費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查詢、核對繳費和社會保險待遇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第七十五條全國社會保險信息系統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全國統壹規劃和分級負責的原則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