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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中級會計師考試試題:經濟法每日壹練(4月27日)

單項選擇題

1、下列有關民事訴訟地域管轄的表述中,不正確的是(  )。

A.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B.因保險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保險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C.對被監禁的人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D.因票據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票據支付地人民法院管轄

2、下列有關壹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說法錯誤的是(  )。

A.壹人有限責任公司可以由壹個自然人設立,也可以由壹個法人設立

B.壹人有限責任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不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C.壹人有限責任公司不設立股東會

D.壹個自然人只能投資設立壹個壹人有限責任公司

3、某企業為創業投資企業。2011年8月1日,該企業向境內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術企業投資200萬元。2013年度企業利潤總額890萬元;未經財稅部門核準,提取風險準備金10萬元。已知企業所得稅稅率為25%。假定不考慮其他納稅調整事項,2013年該企業應納企業所得稅額為(  )萬元。

A.82.5

B.85

C.187.5

D.190

多項選擇題

4、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的下列事項中,必須經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董事壹致通過的是(  )。

A.合營章程的修改

B.合營企業的解散

C.註冊資本的增加

D.資產抵押事項

判斷題

5、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在任職期間可以轉讓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但是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的25%。(  )

6、甲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乙為甲個人債務的債權人。當甲個人財產不足清償乙的債務時,乙可以代位行使甲在合夥企業中的權利或者自行接管甲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  )

7、 根據《合同法》的規定,分期付款的買受人未支付到期價款的金額達到全部價款的1/10的,出賣人可以要求買受人支付全部價款或者解除合同。(  )

簡答題

8、甲、乙兩公司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了壹份買賣合同,雙方約定由甲公司向乙公司提供100臺精密儀器,甲公司於8月31日前交貨,並負責將貨物運至乙公司,乙公司在收到貨物後10日內付清貨款。合同訂立後雙方均未簽字蓋章。

7月28日,甲公司與丙運輸公司訂立貨物運輸合同,雙方約定由丙公司將100臺精密儀器運至乙公司。8月1日,丙公司先運了70臺精密儀器至乙公司,乙公司全部收到,並於8月8日將70臺精密儀器的貨款付清。

8月20日,甲公司掌握了乙公司轉移財產、逃避債務的確切證據,隨即通知丙公司暫停運輸其余30臺精密儀器,並通知乙公司中止交貨,要求乙公司提供擔保;乙公司及時提供了擔保。

8月26日,甲公司通知丙公司將其余30臺精密儀器運往乙公司,丙公司在運輸途中因發生水災,造成泥石流將30臺精密儀器全部毀損,致使甲公司8月31日前不能按時全部交貨。

9月5日,乙公司要求甲公司承擔違約責任。丙運輸公司同時還經營客運服務,在當年發生的客運業務中,出現了以下情況:

(1)長途大巴運送壹批乘客至哈爾濱,該批乘客的車票註明所乘坐汽車為普通大巴,但丙公司在啟運當天以普通大巴故障為由將該車次改為豪華空調大巴,並要求該批乘客補交票款。

(2)市內公交車載運乘客過程中,某壹位乘客因突發心臟病在車上身亡,經查,該車的乘務員已經盡力挽救該乘客。

要求:根據以上事實及《中華人民***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回答下列問題。

(1)甲、乙公司訂立的買賣合同是否成立?簡要說明理由。

(2)甲公司8月20日中止履行合同的行為是否合法?簡要說明理由。

(3)乙公司9月5日要求甲公司承擔違約責任的行為是否合法?簡要說明理由。

(4)丙公司對貨物毀損是否應承擔責任?簡要說明理由。

(5)丙公司將普通大巴改為豪華空調大巴並要求旅客補交票款的行為是否合法?簡要說明S理由。

(6)對於公交車上乘客因心臟病身亡的損害賠償責任是否應由丙公司承擔?簡要說明理由。

9、某市壹中外合資日化企業為增值稅壹般納稅人,主要業務為生產化妝品,已過減免稅優惠期。

2012年有關生產經營情況如下:

(1)外購原材料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支付價款2400萬元,增值稅額408萬元,發票已通過認證。

(2)批發銷售自產成套化妝品25萬件,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取得銷售收入6000萬元(不含稅)。

(3)接受捐贈收入20萬元。

(4)產品銷售成本為2000萬元,銷售費用820萬元,財務費用270萬元,管理費用940萬元。企業當年繳納的消費稅為1800萬元。

(5)8月份因管理不善損失的外購原材料30萬元(不含增值稅),10月份取得保險公司賠款5萬元。相關增值稅已經抵扣。

(6)向投資者支付的股息、紅利10萬元。(企業所得稅稅率為25%,假設不用考慮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

要求:

(1)計算該企業2012年應繳納的增值稅;

(2)計算該外商投資企業2012年企業所得稅的收入總額;

(3)計算該外商投資企業2012年企業所得稅的扣除項目合計;

(4)計算該外商投資企業2012年企業所得稅的應納稅所得額;

(5)計算該外商投資企業2012年應繳納的企業所得稅。

10、 A企業書面授權其代理人郭某以4.00~4.20元的單價對外簽訂買賣合同。但郭某在與B的合同談判過程中,認為A企業的授權價格仍比正常的市場價格低,於是在與B企業反復磋商下,2012年4月1日與B企業簽訂了單價為4.50元、合同標的額為200萬元的買賣合同。最近3年,B企業壹直通過郭某與A企業簽訂買賣合同,但B企業並不知道在該買賣合同中代理人郭某已超越了其代理權。

根據合同約定,A企業在2012年7月1日~5日期間向B企業提供全部貨物,B企業收到貨物的10天內對貨物進行檢驗.並於8月1日前向A企業支付全部貨款200萬元。2012年7月5日,A企業按照合同約定將全部貨物交給B企業,B企業與7月7日對貨物進行檢驗時,發現部分貨物質量有問題,但未通知A企業。

8月2日.A企業要求B企業支付200萬元的貨款,B企業以部分貨物質量有問題為由表示拒絕。

A企業在對B企業的調查中發現,B企業拒絕付款的真正原因是B企業已喪失支付能力,同時,B企業享有對C企業的到期債權200萬元,由於B企業管理混亂,B企業壹直沒有對C企業主張其債權。

2012年8月20日,A企業向人民法院請示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B企業對C企業的到期債權200萬元。人民法院經審理後認定代位權成立,A企業勝訴。法院判決由C企業向A企業履行清償債務義務,同時A與B、B與C的債權債務關系消滅。

2012年9月10日,A企業為C企業的銀行貸款業務提供保證擔保,A企業與銀行簽訂的保證合同中未註明擔保方式和保證期間。

2012年10月5日,A企業以自己的壹輛別克汽車作為抵押向銀行申請貸款,10月6日同時與銀行簽訂了車輛抵押合同和借款合同,10月7日A企業在車輛登記管理部門辦理了抵押登記。

要求:根據合同法律制度和擔保法律制度的有關規定,分析回答下列問題。

(1)A、B企業的買賣合同是否成立?說明理由。

(2)B企業拒絕付款的理由是否成立?說明理由。

(3)人民法院的判決是否符合有關規定?說明理由。

(4)如A企業代位權訴訟的訴訟費為2萬元,該訴訟費應由誰承擔?說明理由。

(5)A企業為C企業提供的保證屬於什麽形式?說明理由。保證期間如何界定?

(6)A企業與銀行簽訂的抵押合同何時生效?說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