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壹般情況下,壹個人在兩家公司工作,只能和壹家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和另壹家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兩種合同的區別在於,勞動合同是正式員工,需要依法繳納社保和公積金,工資收入按照工資薪金納稅;勞動合同是兼職,沒有社保和公積金,工資收入按勞務報酬納稅。
同壹個人從兩家公司取得工資收入,如何申報納稅如下:
2019,小李為A公司做會計,簽訂勞動合同,月薪8500元(為了計算方便,不考慮社保和專項附加扣除)。同時,小李在B公司做兼職會計,月薪1500元。
按照A公司的工資繳納個稅:
全年累計繳納稅款=(8500 * 12-5000 * 12)* 10%-2520 = 1680元。
按照B公司的勞動報酬繳納個稅:
全年累計繳納稅款=(1500-800)* 20% * 12 = 1680元。
甲公司和乙公司年納稅總額=1680+1680=3360元。
自2019個稅改革以來,壹個人在兩個單位取得工資,不用壹起申報個稅,只在次年3-6月進行匯算清繳,個稅申報多退少補。
因此,小李應在2020年3月至6月進行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在2019進行全部綜合所得匯總申報,個稅申請多退少補。
如果小李在2019年只有上述兩項綜合收入,
年應納稅所得額=(8500+1500)* 12 = 120000元。
年應納稅所得額= 120000-5000 * 12 = 60000元。
應納個人所得稅=60000*10%-2520=3480元。
結算後應納稅額=3480-3360=120元。
根據個人所得稅法的規定,綜合所得的四個應稅項目應由所有員工全額扣繳申報,也就是說,支付單位在向個人支付應稅款項時應代扣代繳稅款,不僅應專門記錄備查,還應向稅務機關報告支付個人的所有相關信息,包括稅款、專項附加扣除等具體信息。
全國實行這種辦法後,在任何單位取得的工資、勞務報酬、稿酬等每壹筆收入都要完整申報、分類,然後第二年再匯總全國某個人的全部收入,重新計算個稅。
所以,如果同時在兩個以上的地方取得工資收入,大多數情況下不需要個人申報,直接給妳發工資的單位會代扣代繳。壹般來說,誰給妳發工資,誰先納稅。
申報個人所得稅有什麽好處?
對普通人沒用
Personalincometax (1)是在個人所得稅征管過程中,調整稅務機關與自然人(居民和非居民)之間社會關系的法律規範的總稱。
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或者在中國境內居住滿壹年而無住所的個人,從中國境內和境外取得所得的個人,在中國境內既無住所又無住所但居住不滿壹年的個人,都是個人所得稅的納稅人。
根據法律規定,個人所得稅由納稅人繳納,支付所得的單位或者個人為扣繳義務人。扣繳義務人應按國家規定申報公司代扣代繳的全部個人所得稅。也就是說,公司負責代扣代繳妳的個人所得稅,同時也申報了公司代扣代繳的全部個人所得稅。所以,壹般情況下,不用自己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