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獨立性
審計機構必須是獨立的專職機構,應單獨設置,與被審計單位沒有組織隸屬關系。
人員獨立性
審計人員不得是被審計單位近幾年的員工,與被審計單位的高級管理人員不得有直系親屬關系。審核員必須具備相應的技術能力,能夠獨立執業,不受外力影響。
經濟獨立
審計人員與被審計單位不應有任何經濟利益關系,不參與被審計單位的管理活動;審計人員與被審計單位或者審計事項有利害關系的,應當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