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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入需要安裝的固定資產會計分錄如何編制?

企業購入固定資產的會計核算,分為需要安裝的固定資產的處理及不需要安裝的固定資產的處理。其中購買需要安裝的固定資產,應如何做會計分錄?

購入需要安裝的固定資產的會計分錄

企業外購的固定資產,應當計入固定資產科目。

1、購入進行安裝時,其具體的會計分錄如下:

借:在建工程

貸:銀行存款

2、支付安裝費時,其具體的會計分錄如下:

借:在建工程

貸:銀行存款

3、設備安裝完畢交付使用,確定的固定資產成本時,其具體的會計分錄如下:

借:固定資產

貸:在建工程

企業購入不需要安裝的固定資產

1、企業購入不需要安裝的全新的固定資產,按實際支出的買價:

借:固定資產

貸:銀行存款

2、企業購入舊的不需要安裝的固定資產:

借:固定資產(按出單位的賬面原值)

貸:銀行存款(按實際支付的價款)

累計折舊(按兩者的差額)

什麽是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是指企業固定資產的改建、新建、擴建,或設備更新、技術改造和大修理工程等尚未完工的工程支出。

在建工程通常有出包和自營兩種方式。

自營在建工程指企業自行購買工程用料、自行施工並進行管理的工程;

出包在建工程是指企業通過簽訂合同,由其它工程隊或單位承包建造的工程。

賬務處理如下:

1、出包的工程,應於按合同規定向承包企業預付工程款、備料款時,根據實際支付的價款,借記在建工程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2、自營的工程,領用工程用物資時,應按工程物資的實際成本,借記在建工程科目,貸記“工程物資”等科目。

3、工程發生的工程管理費、征地費、可行性研究費、臨時設施費、公證費、監理費等,借記在建工程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