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加工物資的賬務處理
發給外單位加工的物資,按實際成本:
借:委托加工物資
貸:原材料
庫存商品等
材料成本差異(或借方)
支付加工費用、應負擔的運雜費等:
借:委托加工物資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等
需要交納消費稅的委托加工物資,收回後直接用於銷售的,應將受托方代收代繳的消費稅計入委托加工物資成本:
借:委托加工物資
貸:銀行存款等
收回後用於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的,按規定受托方代收代繳的消費稅準予抵扣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
貸:銀行存款等
收到加工完成驗收入庫的物資和剩余物資,按實際成本:
借:原材料
庫存商品等
貸:委托加工物資
材料成本差異(或借方)
受托加工物資的賬務處理
收到受托加工的材料時,按合同價(或不記錄實際金額)登記備查簿,借記“受托加工物資——某公司”(註明物資數量),領用時作相應的附註說明。
對於加工過程中發生的生產成本:
借:生產成本
貸:原材料——輔助材料(應付職工薪酬或制造費用)
加工完成按合同規定發給委托方時:
確認銷售收入
借:應收賬款(銀行存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加工費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如果加工的產品屬於消費稅應稅產品的,受托方應該履行代扣代繳消費稅義務,這裏的計稅價格壹般參照同類產品的價格或組成計稅價格×消費稅稅率)
同時結轉成本: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生產成本
在備查簿中將受托加工物資註銷,貸記“受托加工物資——某公司”(註明物資數量)。
受托方上交消費稅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
貸:銀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