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主體是指會計信息所反映的單位。
會計主體是指會計所核算和監督的特定單位或者組織,是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的空間範圍。
只要是獨立核算的經濟組織都可成為會計主體。比如說,壹個經濟上獨立核算的車間,設置會計核算體系描述屬於該空間範圍的資金運動。可以成為會計主體的經濟組織還包括:企業、企業集團、事業單位等。
會計主體是現代會計學的基本概念,因此,以現代企業制度為基礎,從經濟學的角度對之進行探討,有助於會計學界從更高層次理解和把握會計基本理論問題。主要討論和研究經濟方面的問題。
我國現行的各種版本會計學書籍和辭典中“會計主體”大部分持後三種觀點,將企業作為會計主體,有的也稱為會計個體或會計實體。
壹是會計主體是能動的認識和改造會計客體的“會計人”。
二是單獨進行核算的經濟實體(企業)。
三是會計工作為之服務的單位。
四是指具有獨立資金和經營業務,單獨進行核算的單位。
會計主體的介紹:
壹個會計主體是壹個獨立的經濟實體,企業作為壹個會計主體,應當對其本身發生的交易或事項進行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獨立地記錄和核算企業本身各項生產經營活動,而不能核算、反映企業投資者或者其他經濟主體的經濟活動。
會計主體有企業集團、企業、企業的分廠、企業的車間或事業部,都可以成為會計主體。壹般而言,凡是法人單位必為會計主體,但會計主體不壹定是法人。進行會計核算,首先要明確其核算的空間範圍,即為誰記賬。
會計主體假設是指假設會計所核算的是壹個特定的企業或單位的經濟活動,而不是漫無邊際的。盡管現代企業歸投資者所有,但企業的會計核算不包括該企業投資者或債權人經濟活動,或其他單位的經營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