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可以用銀行回單作為原始憑證入賬,但是以後回單只能證明款項的轉移,不能證明經濟業務的內容.如果是單純的往來轉款,用銀行回單作為原始憑證入賬就可以了.如果是開支成本費用,就需要有發票來支持.
《會計法》第十四條第三款對審核原始憑證問題作出了規定:
1、會計機構、會計人員必須審核原始憑證,這是法律職責;
2、會計機構、會計人員審核原始憑證應對按照國家統壹的會計制度的規定進行,也就是說,會計機構、會計人員審核原始憑證的具體程序、要求應當由國家統壹的會計制度規定,會計機構、會計人員應當據此執行;
3、會計機構、會計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有權不予受理,並向單位負責人報告,請求查明原因,追究有關當事人的責任;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並要求經辦人按照國家統壹的會計制度規定進行更正、補充.
自制憑證
(1)壹次憑證的填制方法
壹次憑證的填制手續是在經濟業務發生或完成時,由經辦人員填制的,壹般只反映壹項經濟業務,或者同時反映若幹項同類性質的經濟業務.
(2)累計憑證的填制方法
累計憑證是在壹定時期不斷重復地反映同類經濟業務的完成情況,它是由經辦人每次經濟業務完成後在其上面重復填制而成的.
(3)匯總原始憑證的填制方法
匯總原始憑證,是指在會計的實際工作日,為了簡化記賬憑證的填制工作,將壹定時期若幹份記錄同類經濟業務的原始憑證匯總編制壹張匯總憑證,用以集中反映某項經濟業務的完成情況.匯總原始憑證是有關責任者根據經濟管理的需要定期編制的.
(4)記賬編制憑證的填制方法
記賬編制憑證,是由會計人員根據壹定時期內某壹賬戶的記錄結果,對某壹特定事項進行歸類、整理而編制的,以滿足會計核算或經濟管理的需要.
常用的憑證有發票、支票、合同和工時記錄等.預先編號制度下,所有作廢的憑證都必須妥善保存.憑證程序應能保證經營人員在執行交易時及時編制有關憑證.編妥的憑證應及早送交會計部門,以便記錄交易.還應把已登賬的憑證依序歸檔.以上就是電子銀行回單可以作為入賬憑證嗎的全部內容,看完本文妳學會了嗎?有其他問題可以咨詢在線答疑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