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同壹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管轄範圍內調動工作單位。
1,處理對象
從事會計工作的註冊會計師離開原工作單位繼續從事會計工作的,應當自離開原工作單位之日起90日內辦理轉移登記。
2.受理部門
現行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所屬的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
3.提交材料
(壹)《會計從業資格轉移登記表》壹式三份;
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原件;
(3)調入單位出具的會計工作證明原件。
(4)委托的,還應提供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證原件。
二、在不同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管轄下的工作單位的轉移。
1,處理對象
持證人員在不同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管轄範圍內調動工作單位繼續從事會計工作的,應當自離開原工作單位之日起30日內辦理調動手續;並在辦理轉出手續之日起90日內辦理轉入手續。
2.受理部門
轉出手續受理部門:持證人當前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所屬的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
轉入手續受理部門:新工作單位所在地的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
3.提交材料
(1)辦理移交的材料有:
①會計從業資格轉移登記表壹式三份;
(2)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原件;
(三)從事會計工作的調出單位出具的證明;
④3.5寸磁盤及會計從業資格管理代碼轉財務部門(6位數字);
(5)委托的,還應提供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證原件;
2處理移交的材料有:
①會計從業資格轉移登記表壹式三份;
②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原件
(三)從事會計工作的調出單位出具的證明;
④個人信息盤;
(5)委托的,還應提供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證原件;
4.程序
移交材料確認後,工作人員當場免費結案。
《會計從業資格轉學登記表》可在財政局網站下載或向財政局索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