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為生產商品、提供服務、租賃或經營;
(二)使用壽命超過壹個會計年度。
使用壽命是指企業使用固定資產的預計期限,或者該固定資產能夠生產的產品或提供的服務的數量。
第四條固定資產必須滿足下列條件,才能予以確認:
(壹)與該固定資產相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
(2)該固定資產的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
第五條固定資產的組成部分使用壽命不同或者以不同方式為企業提供經濟利益,適用不同折舊率或者折舊方法的,應當將每個組成部分確認為壹項單獨的固定資產。
第六條與固定資產相關的後續支出,符合本準則第四條規定的確認條件的,應當計入固定資產成本。不符合本準則第四條規定的確認條件的,應當在發生時計入當期損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