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國目前的退休年齡是男職工60歲,女幹部55歲,女職工50歲。《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規定,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勞動合同終止。《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21條規定,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勞動合同終止。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九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用人單位可以依照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條件和程序解除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或者以完成壹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壹)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達成協議;
(2)員工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三)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四)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五)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
(六)勞動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七)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8)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九)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擴展數據:
有下列情形之壹,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以約定服務期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壹)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二)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三)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
(四)勞動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5)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鳳凰網-達到退休年齡繼續工作屬於勞動關系嗎?
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