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納和會計的工作區別如下:
1、出納不得進行賬目登記工作,而會計不能管理錢物。
2、出納分管貨幣資金、企業票據,以及有價證券等的收付、核算、保管工作,為企業經濟管理和經營決策提供各種金融信息。會計主要承擔的是企業經濟業務核算的工作,通過提供全面的核算資料,幫助企業經濟管理和經營決策。
3、出納負責公司每筆業務發生時的資金的流動,會計則負責對業務發生時資金流動的核算。
4、出納是壹種賬實兼管的工作,主要負責現金、銀行存款和各種有價證券的收支與結存核算,以及現金、有價證券的保管和銀行存款賬戶的管理工作。現金和有價證券放在出納的保險櫃中保管,銀行存款也是由出納負責收支結算。
而會計負責管賬,記賬和做報表,並用賬來監督出納;會計工作崗位壹般包括:會計機構負責人或者會計主管人員,出納,財產物資核算,成本費用核算,工資核算,財務成果核算,資金核算,總帳報表,往來結算,檔案管理等。
出納員的職責:
1、按照國家有關現金管理和銀行結算制度的規定,辦理現金收付和銀行結算業務。
2、按照國家外匯管理和結匯、購匯制度的規定及有關批件,辦理外匯出納業務。
3、根據會計制度的規定,在辦理現金和銀行存款收付業務時,要嚴格審核有關原始憑證,再據以編制收付款憑證,然後根據編制的收付款憑證逐筆順序登記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並結出余額。
4、掌握銀行存款余額,不準簽發空頭支票,不準出租出借銀行賬戶為其它單位辦理結算。
5、保管庫存現金和各種有價證券(如國庫券、債券、股票等)的安全與完整。
6、保管有關印章、空白收據和空白支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