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銀行存款2萬元。
壹、本科目核算企業按有關規定應付給職工的各類薪酬。
2.本科目應按工資、獎金、津貼、補貼、職工福利費、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解除職工勞動關系補償費、非貨幣性福利和其他與取得職工提供的服務有關的費用等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擴展數據:
企業支付工資、獎金、津貼等。按照有關規定發給職工時,借記“應付職工薪酬”,貸記“銀行存款”和“庫存現金”等科目。
企業從應付職工工資中扣除的各種款項(家庭成員的醫療費用和個人所得稅等。)時,借記本科目,貸記“其他應收款”和“應交稅金——應交個人所得稅”等科目。
企業向職工支付職工福利費,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庫存現金”科目。
企業支付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用於工會運轉和職工培訓,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企業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企業因與職工終止勞動關系而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庫存現金”等科目。
百度百科-應付員工薪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