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中級職稱考試第壹年不及格,第二年還可以報(只要符合條件就行,相當於重新報名)。
會計中級職稱是會計職稱的壹種,會計職稱分為會計初級職稱、會計中級職稱、會計高級職稱。會計職稱是衡量壹個人會計人員業務水平高低的基本標準,會計職稱越高,表明妳會計業務水平越高。
中級會計職稱考試成績管理辦法:
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以二年為壹個周期,參加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的二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
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設《財務管理》、《經濟法》、《中級會計實務》三個科目。
《財務管理》、《經濟法》為2.5小時,《中級會計實務》為3小時。
《中級會計實務》科目: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判斷題、計算分析題、綜合題。
《財務管理》科目: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判斷題、計算分析題、綜合題。
《經濟法》科目: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判斷題、簡答題、綜合題。
擴展資料:
會計考試時間
考試時間
初級資格無紙化考試於9月14-20日舉行;初級資格紙筆考試、中級資格、高級資格考試於10月26-27日舉行。
初級資格《初級會計實務》科目的考試時間調整為2小時,《經濟法基礎》科目的考試時間調整為1.5小時,兩個科目考試時間***計3.5小時;兩個科目連續考試,分別計算考試成績。中級資格、高級資格各科目考試時間不變。
參加初級資格考試的考生,在壹個考試年度內只能報名參加壹次考試。
二、會計中級職稱報考的有關規定:
1、報名條件
(壹)基本條件:
(1)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品質;
(2)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壹的會計制度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4)具備會計從業資格,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二)報考中級資格:除具備上述所列的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壹:
(1)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五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四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會計工作滿二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壹年;
(5)取得博士學位。
2、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檢查
(1)報名工作按屬地原則進行,須持報考地有效的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和當工作單位(或居住證明)。持外市會計從業資格證或外市工作單位的會計人員須回發證地或工作地報名考試。
(2)根據《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財政部2013年73號令)第十六條規定,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人員應當每年接受繼續教育,提高業務素質和會計職業道德水平。
3、中級資格考試科目為《財務管理》、《經濟法》和《中級會計實務》。
參加中級會計資格考試的人員, 必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 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中級資格證書。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