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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農合異地就醫怎麽報銷

法律分析:可以報銷。壹、新農合異地報銷流程:1,患者/家屬攜帶患者身份證(或戶口本)、兩張壹寸彩色照片、新農合卡到參合經辦機構辦理轉診、備案手續,也可自行電話查詢;2.攜帶患者身份證、新農合證明、轉診備案手續到轉診醫院就醫,並辦理新農合住院手續,跨省只到定點醫療機構就醫;3.患者住院治療;4、出院後,憑患者身份證(或戶口本)、新農合證、病歷復印件、住院結算單(有的以發票形式)、住院費用清單、轉診備案手續到參合機構報銷。二、新農合異地報銷所需材料1,患者《農村合作醫療證》、戶口本、身份證原件;2、全省統壹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轉診、轉院審批表(外來務工人員或外來居民不提供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轉診、轉院審批表,需提供務工人員所在單位或居住地的村級以上證明);3.診斷證明;4.出院證明;5、住院醫療費用匯總清單;6.住院費用發票(提供地稅部門監制的民營醫療單位發票的,提供衛生主管部門認定其為新農合定點醫療機構的文件,並加蓋出具文件單位公章);7、加蓋公章的住院病歷復印件(包括病歷首頁、長期醫囑、臨時醫囑、出院小結)。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七十二條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在統籌地區設立。根據工作需要,經當地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機構編制管理機關批準,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以在本統籌地區設立分支機構和服務網點。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人員經費和辦理社會保險發生的基本運行費用、管理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同級財政予以保障。

第七十三條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建立健全業務、財務、安全和風險管理制度。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按時足額支付社會保險待遇。

第七十四條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過業務經辦、統計、調查等方式獲取社會保險工作所需的數據,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及時、如實提供。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及時為用人單位建立檔案,完整、準確記錄人員參加社會保險和繳費等社會保險數據,妥善保管登記申報原始憑證和繳費結算會計憑證。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及時、完整、準確記錄個人為社會保險繳費情況、用人單位繳費情況以及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等個人權益記錄,並定期將個人權益記錄免費發送給本人。

用人單位和個人可以免費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查詢、核對繳費和社會保險待遇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技巧

以上回答僅針對目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請慎重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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