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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回借出資金如何寫會計分錄?

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會借出壹些閑置資金,收回時可以用其他應收賬款和銀行存款核算。具體會計分錄怎麽做?

收回借出資金的會計分錄

對個人或企業的壹般貸款:

借:其他應收款。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本金收回時:

借: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貸:其他應收款

當利息收回時:

借: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貸:財務費用-利息收入(紅色)

什麽是其他應收款?

其他應收款是指除買入返售金融資產、應收票據、應收賬款、預付款項、應收股利、應收利息、應收分保賬款、應收再保險合同準備金、應收代位求償權等以外的各種應收款項和暫付款項。

主要包括各類應收賠款和罰款,如因企業財產意外損失向相關保險公司收取的賠款;租賃套餐的應收租金;應向員工收取的各種預付款,如為員工支付的水電費、應由員工承擔的醫療費等;儲備基金;交押金;預付款轉賬;其他應收款和暫付款。

財務費用有哪些?

財務費用是指企業為籌集生產經營所需資金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企業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的利息支出(減去利息收入)、匯兌損益、金融機構手續費、企業發生或收到的現金折扣等。但是,企業籌建期間發生的利息支出,應當計入開辦費;為購建或者生產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資產而應當資本化的借款費用,在“在建工程”、“制造費用”等科目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