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租賃開始日,承租人通常應當以租賃開始日租賃資產的原賬面價值與最低租賃付款額的現值兩者中較低者作為租賃資產的入賬價值,以最低租賃付款額作為長期應付款的入賬價值,並將兩者之間的差額作為未確認融資費用入賬。但融資租賃資產占企業總資產比例較小的,承租人可以在租賃開始日按照最低租賃付款額入賬租賃資產和長期應付款。此時“比例小”通常是指融資租賃的固定資產總額低於承租人總資產的30%(含30%)。在這種情況下,承租人可以選擇最低租賃付款額或租賃資產的原賬面價值與最低租賃付款額的現值兩者中較低者來確定租賃資產和長期應付金額。此時租賃資產的賬面原值是指租賃開始日出租人賬戶反映的租賃資產的賬面價值。
在計算最低租賃付款額的現值時,承租人知道出租人的隱含利率的,應當采用出租人的隱含利率作為折現率;否則,應當采用租賃合同約定的利率作為折現率。如果不能取得出租人租賃中包含的利率和租賃合同約定的利率,則以同期銀行貸款利率作為折現率。其中,租賃利率是指使最低租賃付款額的現值與無擔保殘值的現值之和等於租賃開始日資產的原賬面價值的折現率。
2.初始直接費用的會計處理
初始直接成本是指在租賃談判和簽訂租賃合同過程中能夠直接歸屬於租賃項目的成本。承租人最初產生的直接費用通常包括印花稅、傭金、律師費、差旅費、談判費等。承租人發生的初始直接費用應當確認為當期費用。其會計處理是:借記“管理費”等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3.未確認融資費用的分配
融資租賃下,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的租金包括本金和利息。承租人支付租金時,壹方面應當減少長期應付款,另壹方面應當以壹定的方式將未確認的融資租賃費用確認為當期融資費用。預付租金(即每期期初等額支付租金)的情況下,租賃期第壹期支付的租金不含利息,只需減少長期應付款,無需確認當期融資費用。
在分攤未確認的融資費用時,承租人應當采用壹定的方法進行計算。根據標準的規定,承租人可以采用實際利率法、直線法和年數總和法。采用實際利率法時,根據租賃開始時租賃資產和負債的入賬價值基礎不同,融資成本分攤率的選擇也不同。未確認融資成本的分配具體分為以下幾種情況:
(1).租賃資產和負債以最低租賃付款的現值記錄,貼現率為投資者的租賃利率。在這種情況下,貢獻率應以投資者的租賃利率為基礎。
(2)租賃資產和負債按最低租賃付款額的現值入賬,並以租賃合同規定的利率作為折現率。在這種情況下,應以租賃合同約定的利率作為分攤利率。
(3)租賃資產和負債按租賃資產的賬面原值入賬,不存在承租人的擔保余值和優先購買選擇權。在這種情況下,應重新計算融資成本分攤率。融資成本分攤率是指使最低租賃付款額的現值等於租賃開始日租賃資產的原賬面價值的折現率。在承租人或相關第三方對租賃資產余值進行擔保的情況下,與上述類似,租賃期滿時,未確認融資費用全額攤銷,租賃負債減記為零。
(4)租賃資產和負債按租賃資產的賬面原值入賬,無承租人擔保的殘值,但有優先購買選擇權。在這種情況下,應重新計算融資成本分攤率。租賃期滿,未確認的融資費用應當全部攤銷,租賃負債減記為零。
(5)租賃資產和負債按租賃資產的賬面原值入賬,有承租方擔保的殘值。
在這種情況下,應重新調整費用分攤率。承租人或與其相關的第三方為租賃資產余值提供擔保或因租賃到期未能續租支付違約金的,未確認融資費用應在租賃到期時全部攤銷,租賃負債也應減記至擔保余值或當日應付違約金。承租人應按支付的租金金額,借記“長期應付款——應付融資租賃款”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支付的租金包括演出費用的,還應借記“制造費用”和“管理費用”科目。同時,根據當期應確認的融資費用金額,借記“財務費用”科目,貸記“未確認融資費用”科目。
4.租賃資產的應計折舊
承租方應對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計提折舊,主要解決兩個問題:
(1),折舊政策
承租人在計提租賃資產折舊時,應當與自有資產的折舊計提方法保持壹致。承租人或與其相關的第三方為租賃資產提供擔保的,以租賃開始日固定資產入賬價值扣除殘值後的余額作為待入賬折舊總額。如果承租人或與其相關的第三方為租賃資產的剩余價值提供擔保,則應記錄的折舊總額為租賃開始日固定資產的入賬價值。
(2)折舊期限
確定租賃資產折舊年限時,應當在租賃合同中約定。如果能夠合理確定承租人將在租賃期滿時取得租賃資產的所有權,則可以認定承租人擁有該資產的全部使用壽命,因此應當以租賃開始日租賃資產的使用壽命作為折舊年限;無法合理確定租賃期屆滿時承租人能否取得租賃資產所有權的,以租賃期和租賃資產使用壽命中較短者作為折舊年限。
5.績效成本的會計處理
績效成本有很多種。改進費、技術咨詢和服務費、人員培訓費等。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應在各期入賬,借記“長期待攤費用”、“預提費用”、“制造費用”、“管理費用”等科目。固定資產的定期修理費用和保險費可直接計入當期,借記“制造費用”、“營業外支出”等科目。
6.或有租金的會計處理
由於或有租金的金額具有不確定性,無法通過系統合理的方法進行分配,所以在實際發生時,借記“制造費用”、“營業費用”等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7.租賃期滿時的會計處理
租約到期時,承租人通常以三種方式處理租賃資產:
(1).歸還租賃資產。借記“長期應付款——應付融資租賃款”、“累計折舊”科目,貸記“固定資產——融資租入固定資產”科目。
(2)租賃資產優先續租。承租人行使優先選擇權續租的,應當視為租賃壹直存在並作出相應的會計處理。租賃期滿不續租的,按租賃合同要求出租人支付違約金時,借記“營業外支出”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3)保留和購買租賃資產。承租人享有優先購買權時,支付購買價款時,借記“長期應付款——應付融資租賃款”,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同時將固定資產從“融資租入固定資產”明細科目轉入其他明細科目。
8.相關信息的會計披露。
承租人應在財務報告中披露與融資租賃相關的事項,主要包括:
(1),資產負債表日各類租賃資產的賬面原值、累計折舊和賬面凈值。
(二)資產負債表日後連續三個會計年度每年應支付的最低還款額,以及以後年度應支付的最低還款額總額。
(3)融資費用余額尚未確認。即未確認融資費用總額減去已確認融資費用後的余額。
(4)未確認融資成本的分攤方法。如實際利率法、直線法或年數總和法。1,租賃開始日期的會計處理
出租人應當將租賃開始日的最低租賃付款作為應收融資租賃付款的入賬價值,同時記錄無擔保余值,將最低租賃付款與有擔保余值之和與其現值之和的差額作為未實現融資收益入賬。
租賃開始日,出租人按照最低租賃付款額借記“應收融資租賃款”科目,按照未擔保余值金額借記“未擔保余值”科目,按照租賃資產的原賬面價值貸記“融資租賃資產”科目,按照上述科目計算的差額貸記“未實現融資收益”科目。
2.初始直接費用的會計處理
出租人最初發生的直接費用通常包括印花稅、傭金、律師費、差旅費、談判費等。出租人發生的初始直接費用應當確認為當期費用。借記“管理費用”等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3.未實現融資收益的分配
出租人每期收到的租金包括本金和利息。未實現的融資收益應當在租賃期的各個期間進行分配,並在各個期間確認為融資收益。分配時,出租人應當使用實際利率法計算當期應確認的融資收益,如果與實際利率法的計算結果無重大變化,也可以使用直線法和年數總和法。
出租人每期收到的租金,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應收融資租賃款”科目。同時,在各期確認融資租賃收入時,借記“遞延收入——未實現融資收入”科目,貸記“主營業務融資收入”科目。
出租人超過壹個租金支付期未收到租金的,應當停止確認收入,其已確認的收入轉回表外核算。實際收到租金時,將租金中包含的融資收入確認為當期收入。
4.未擔保余值變動時的會計處理
出租人應定期檢查未擔保的殘值。有證據表明未擔保余值已經減少的,應當重新計算租賃利率,將當期凈投資的減少確認為當期損失,並根據修正後的凈投資和重新計算的租賃利率,確定以後期間待確認的融資收益。已確認損失的未擔保余值收回的,應當在原已確認損失金額內轉回,並重新計算租賃利率,其中租賃投資凈額是指最低租賃收入與未擔保余值之和與融資租賃中未實現融資收入的差額。
由於未擔保余值的多少決定了租賃物所包含的利率,從而決定了未實現融資收益的分配,為了真實反映企業的資產和經營業績,根據謹慎性原則的要求,在未擔保余值減少和已確認損失的未擔保余值恢復時,應重新計算租賃物所包含的利率,未擔保余值增加時不作調整。
期末,出租人未擔保余值的預計可收回金額低於其賬面價值的,借記“遞延收入-未實現融資收益”科目,貸記“未擔保余值”科目。已確認的未擔保余值收回的,在原確認損失金額內轉回,科目與上述相反。
5.或有租金的會計處理
或有租金應在實際發生時確認為收入。借記“應收賬款”、“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主營業務收入——融資收入”
6.租賃期滿時的會計處理
(1).租賃期滿,承租人應將租賃資產歸還出租人。此時有四種情況:
A.有擔保殘值,但沒有無擔保殘值。
出租人收到承租人返還的資產時,借記“融資租賃資產”科目,貸記“融資租賃應收款”科目。
B.有擔保殘值和無擔保殘值。
出租人收到承租人返還的資產時,借記“融資租賃資產”科目,貸記“應收融資租賃款”和“無擔保余值”科目。
C.有未擔保的殘值和沒有未擔保的殘值。
出租人收到承租人返還的資產時,借記“融資租賃資產”科目,貸記“無擔保余值”科目。
D.保證殘值和未保證殘值都不存在。
出租人不需要處理,只需要相應的登記備查即可。
(2)租賃資產優先續租。
承租人行使優先選擇權續租的,出租人應當視同租賃壹直存在,進行相應的會計處理。承租人未續租的,按合同規定向承租人收取違約金時,借記“其他應收款”,貸記“營業外收入”。同時,追回的資產將按上述規定處理。
(3)保留和購買租賃資產。
承租人行使了優先購買權。出租人應按承租人購買資產支付的價款,借記“銀行存款”,貸記“應收融資租賃款”等科目。
7.相關會計信息的披露。
出租人應在財務報告中披露下列事項:
(1)資產負債表日後連續三個會計年度每年的最低收款額,以及以後年度的最低收款總額。
(2)未確認融資收入余額。即未確認融資收入總額減去已確認融資收入後的余額。
(3)分配未確認融資收益的方法。如實際利率法、直線法或年數總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