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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年的會計檔案在會計年度終了後,可暫由本單位財務會計部門保管幾年

當年的會計檔案在會計年度終了後,可暫由本單位財務會計部門保管1年。

根據我國財政部《會計檔案管理辦法》

第十壹條?

當年形成的會計檔案,在會計年度終了後,可由單位會計管理機構臨時保管壹年,再移交單位檔案管理機構保管。因工作需要確需推遲移交的,應當經單位檔案管理機構同意。

單位會計管理機構臨時保管會計檔案最長不超過三年。臨時保管期間,會計檔案的保管應當符合國家檔案管理的有關規定,且出納人員不得兼管會計檔案。

擴展資料:

會計檔案裝訂保管

(1)會計檔案的整理立卷。會計年度終了後,對會計資料進行整理立卷。會計檔案的整理壹般采用“三統壹”的辦法,即:分類標準統壹、檔案形成統壹、管理要求統壹,並分門別類按各卷順序編號。

1、分類標準統壹。

壹般將財務會計資料分成壹類賬簿,二類憑證,三類報表,四類文字資料及其他。

2、檔案形成統壹。

案冊封面、檔案卡夾、存放櫃和存放序列統壹。

3、管理要求統壹。

建立財務會計資料檔案簿、會計資料檔案目錄;會計憑證裝訂成冊,報表和文字資料分類立卷,其他零星資料按年度排序匯編裝訂成冊。

參考資料:

中華人民***和國財政部-會計檔案管理辦法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會計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