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的會計檔案在會計年度終了後,可暫由本單位財務會計部門保管1年。
根據我國財政部《會計檔案管理辦法》
第十壹條?
當年形成的會計檔案,在會計年度終了後,可由單位會計管理機構臨時保管壹年,再移交單位檔案管理機構保管。因工作需要確需推遲移交的,應當經單位檔案管理機構同意。
單位會計管理機構臨時保管會計檔案最長不超過三年。臨時保管期間,會計檔案的保管應當符合國家檔案管理的有關規定,且出納人員不得兼管會計檔案。
擴展資料:
會計檔案裝訂保管
(1)會計檔案的整理立卷。會計年度終了後,對會計資料進行整理立卷。會計檔案的整理壹般采用“三統壹”的辦法,即:分類標準統壹、檔案形成統壹、管理要求統壹,並分門別類按各卷順序編號。
1、分類標準統壹。
壹般將財務會計資料分成壹類賬簿,二類憑證,三類報表,四類文字資料及其他。
2、檔案形成統壹。
案冊封面、檔案卡夾、存放櫃和存放序列統壹。
3、管理要求統壹。
建立財務會計資料檔案簿、會計資料檔案目錄;會計憑證裝訂成冊,報表和文字資料分類立卷,其他零星資料按年度排序匯編裝訂成冊。
參考資料:
中華人民***和國財政部-會計檔案管理辦法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會計檔案